黑龙江省碳排放核算方法及减排对策研究
2014-08-06吴晓华卞纪兰王晓红赵桂燕任妍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核算
吴晓华,卞纪兰,王晓红,赵桂燕,任妍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庆 163319)
黑龙江省《“十二五”规划》提出低碳绿色发展是国家的重大战略,亦是黑龙江省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受全球资源环境约束,绿色经济呈现强劲发展态势,为黑龙江省发挥生态和环境优势,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新的机遇。如果不能改变目前以重工业为主的经济结构,降低能耗,加强对能源的综合利用,黑龙江省能源可持续发展形势非常严峻[1]。而有效地核算省级碳排放是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虽然中国能源消费数据可以从统计资料中获取,但官方统计机构并未公布省区、行业碳排放数据,需要研究人员选择合适的方法自行评估。可以看出,碳金融、碳交易、碳税等以碳核算、碳计量为基础的经济活动将会成为未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正确的碳排放核算方法是参与碳活动的基础和支撑。
1 碳排放核算方法比较分析
碳排放核算方法主要有实测法、物料衡算法、排放系数法。通过对各方法进行比较分析(如表1 所示),实测法虽然精度较高,但监测成本高,范围亦有限,实测法适用于污染物排放稳定、连续的排放口,如水泥企业、火电厂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或适用于农田土壤中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及森林生态系统的排放量估算[2]。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提出基于物料衡算法估算化石能源排放的参考方法(Reference Approach) 和 部 门 方 法(SectorialApproach)较为实用,尽可能减少数据的不确定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