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社会办学
——独立学院发展分析
2014-08-06李鹏虎
重庆高教研究 2014年2期
关键词:教师队伍
李鹏虎
(浙江师范大学 田家炳教育科学研究院, 浙江 金华 321004)
2003年4月23日,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此文件中首次运用了“独立学院”这一概念,代替了原来的“新制二级学院”。在《若干意见》中,本文所称独立学院,是指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一些普通本科高校按公办机制和模式所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他类似二级学院的办学机构不属于此范畴。按照学界公认的说法,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学院产生于1999年,以浙江大学与杭州市人民政府以及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联合创办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为标志。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的特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及模式的重要创新,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独树一帜。十多年时间,独立学院这支新生力量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的开路先锋之一,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做出了功不可没的贡献。
一、独立学院的发展现状分析
自2003年至2010年,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行进,各省市审时度势,抓住机遇,改革创新,纷纷创办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发展势头迅猛,尤其是在2004年至2005年仅仅一年的时间内,独立学院增加的数量高达61所(见图1)。2008年教育部下发《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提出将于2013年完成独立学院的改革,并指出了独立学院将继续作为独立学院、转制为民办高校、撤销或合并三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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