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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打赢“死后索赔”官司

2014-08-02孟亚生

检察风云 2014年1期

文/孟亚生

丈夫打赢“死后索赔”官司

文/孟亚生

受害人车祸伤残后因意外发病死亡,其近亲属能否索取残疾赔偿金?依照以往的惯例,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只有受害人活着才能索取。然而,江苏省响水县一位丈夫偏不信这种说法。他的诉求得到了法院支持,成为江苏残疾赔偿金“死后索赔”并且胜诉的第一人。

妻子车祸造成七级伤残,索赔前夕突发疾病死亡

2010年1月20日上午,正在一家餐厅打工的李龙突然接到交警打来的电话,说他的妻子陈兰遭遇车祸正在县人民医院抢救。

李龙一惊,忙丢下手上的活计,匆匆赶到医院,看望受伤的妻子。交警见他到来,把他拉到一边,介绍了陈兰的受伤经过。原来,当天上午10点钟左右,陈兰骑着自行车到一路口时,与王山驾驶的轿车相撞,陈兰颅脑着地,当即昏了过去。

陈兰虽然年近不惑,但由于家境贫寒,加上三个子女需要抚养,一直忙于打几份零工。这天,由于急着赶路去另一处打零工,没来得及避让急速行驶的轿车,不幸发生了车祸。响水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王山、陈兰由于疏于观察、避让,导致车祸发生,各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陈兰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在经过54天的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5万余元后,才勉强出院。

由于夫妻俩均无法继续打工维持生计,李龙在好心人的提醒下,决定通过伤残鉴定的办法,向肇事者索赔误工费、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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