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冤案预防与救济
2014-08-02王恩海
检察风云 2014年1期
文/王恩海
各国冤案预防与救济
文/王恩海
Remedy and Prevention of Misjudged case
通观现代法治国家的做法,可以发现一个共性问题,即从不讳言冤案的存在,纠正冤案会给国家带来好处,使公众恢复对刑事司法制度的信心。采取适当的措施预防冤案的发生,以及在冤案发生后,全力救济当事人会重塑刑事司法的形象,正确认识冤案的最大受益者是国家,其次才是当事人。
(图/东方IC)
整个刑事诉讼,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还原犯罪并对罪犯定罪处罚的过程,但基于人的主观认识的局限性,完全还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在任何国家、任何制度下,均不能避免追究无辜者刑事责任的冤案存在的可能性。但通观现代法治国家的做法,可以发现一个共性问题,即从不讳言冤案的存在,纠正冤案会给国家带来好处,使公众恢复对刑事司法制度的信心。采取适当的措施预防冤案的发生,以及在冤案发生后,全力救济当事人会重塑刑事司法的形象,正确认识冤案的最大受益者是国家,其次才是当事人。
美国为防止冤案的存在,设计了昂贵的死刑。统计表明,美国对于死刑从判决到执行平均要花上10年时间,为的就是让犯人在被处以极刑之前,能够用尽一切申诉手段,最大限度地避免误杀,因为死刑一旦执行,是无法补救的。在美国,一个州为执行一次死刑要支出的成本大约在200万~300万美元。
英国在1995年成立了错案复议委员会,他们有权接受申请并对案件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系错判的,将提请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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