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学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
2014-07-25蒋光彩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4年3期
蒋光彩
【摘要】正确认识教学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历来就是众说纷纭,使它成了一个古老且至今悬而未决的难题。笔者在这里就三个部分即第一部分:关于“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的论争;第二部分:关于“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论;第三部分:教学过程中主客体的关系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来粗浅地谈谈教学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
【关键词】教学主客体关系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3-0058-02
正确认识教学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即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及其关系是教学论中根本性的问题,更是认识和阐发教学理论和实践中其它的一系列问题的基础和依据。对教师和学生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的不同认识直接导致了教学观、教学原则、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分歧。
怎样认识教学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呢?历来就众说纷纭,使它成了一个古老且至今悬而未决的难题。
一、关于“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的论争
教育史上,对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两派截然不同的观点和学说:一派是教师中心论;另一派是学生中心论。
“教师中心论”是以赫尔巴特为代表。赫氏尖锐地抨击十八世纪启蒙时期产生的“自然教育”思想,他认为“把人交给自然,甚至把人引向自然,并在自然中锻炼只是一种蠢事”。他形象地把人的自然本性比作为一只大船,若要经得起一切风浪只能靠舵手去按照环境指导它的航程,指挥它到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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