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犯罪新闻报道中的权利冲突与媒体失范
2014-07-21冯群星
新闻世界 2014年5期
冯群星
【摘 要】犯罪新闻报道是一种重要的新闻报道类型。在形形色色的犯罪案件中,性犯罪往往受到媒体的争相报道,但性犯罪的特殊性导致媒体在报道时很容易因操作不当陷入伦理与法律的困境。本文通过比较性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的区别,指出了性犯罪报道背后蕴含的权利冲突问题,强调媒体在报道性犯罪时应特别注意报道权与隐私权的冲突。并对李某某案相关报道进行进一步的梳理与分析,总结了性犯罪新闻报道中常见的媒体失范行为,为规范性犯罪新闻报道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性犯罪 犯罪新闻 权利冲突 媒体失范
2013年初,经网友爆料,一起未成年人涉嫌轮奸的刑事案件——“李某某等人强奸案”进入了大众的视野。案件的特殊性质加上犯罪嫌疑人的特殊身份,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的“媒体狂欢”。然而也正因为该案较为特殊,牵扯到复杂的权利冲突和法律关系,不少媒体在报道时陷入了伦理和法律的误区。反思该案件报道中的媒体失范现象,规范性犯罪新闻报道,成为媒体在当前必须正视的问题。
一、性犯罪新闻报道的必要性
所谓犯罪新闻报道,是指与犯罪活动有关的新闻报道。有学者认为,犯罪新闻报道的内容具体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核心层,即“与犯罪有关的最新事实”;第二层为相关层,即“与犯罪事实的侦查、起诉、审判等司法活动相关的事实”;第三层是延伸层,指“因犯罪事实及相关司法活动引发的社会后果及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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