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代理关系研究
2014-07-21刘星宇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年6期
刘星宇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代理关系研究
刘星宇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金融领域新起的产业,在中国得到迅速发展。本文通过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研究,分析了有限合伙人干扰普通合伙人投资决策带来的委托代理成本,提出解决此委托代理问题的方法来规避风险。
私募股权基金;委托代理关系;“双GP现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早起源于美国,在我国最早出现在1985年,并在这几十年间有了较大发展。2009年,创业板开板,进一步推动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成为了重要的融资手段。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将资本市场与管理市场进行了结合,其运营方式也与普通企业差别很大,由此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也很严重。在现有的研究中,涉及投资人与基金管理者的委托代理关系更多的注重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约束,很少涉及对投资者约束的研究。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现实运作中,确实出现了投资人利用自己的强势干预有经验的基金管理者作出投资决策的现象,即“双GP现象”,影响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收益。为了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能够成功,投资人和基金管理者的利益最大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最优,有必要对此现象进行研究。基于“双GP现象”,本文将对单层的委托代理关系,即投资人与基金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补充研究,着重研究投资人干扰基金管理者决策带来的委托代理成本,并提出解决对策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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