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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者去哪儿了

2014-07-18望长想

检察风云 2014年7期

望长想

2013年最热门的案件,无疑要算刘志军案、薄熙来案。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指控,刘志军曾经非法收受丁羽心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00多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个丁羽心,也叫丁书苗,是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她与刘志军认识十几年,为刘志军泥足深陷提供了最直接的协助。丁书苗花4900万元为刘志军办事。刘志军受贿依法受到法律追究,丁书苗也因行贿罪而另案受审,这没有问题。但是,在薄熙来案,甚至更多的案件中,出于办案现实的考虑,对行贿者处理往往偏轻,甚至不予处罚。他们悄无声息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没有人再去追问。

行贿花样多

行贿与受贿,是走向腐败的一对双胞胎,是破坏官场清风正气的两颗大毒瘤。没有行贿,就不会有受贿。探究贪官的堕落经历,不难发现,不少官员的堕落,都经历了从最初受贿的胆战心惊,到面不改色,再到主动索贿的历程。其中,行贿者的作用不容忽视。行贿者不是天生的受害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贿者多是自愿的寻租者,是加害人,是不达目的不罢休、专叮有裂缝之蛋的苍蝇。

为了行贿收买,行贿者花样翻新、无孔不入,贪财的送钱,好色的送女人,盛宴豪赌、香车豪宅,无所不用其极,有的则专门走所谓“夫人路线”、“子女路线”、“情人路线”、“秘书路线”。行贿者制造的“糖衣炮弹”,使国家公职人员中那些意志薄弱者防不胜防,一批又一批大小官员栽倒在行贿者脚下,“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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