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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前沿

2014-07-01

中国民政 2014年3期

学术前沿

★ 权力清单制度: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

李强在《求是》(2014年第4期)撰文指出,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根本的是要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首先要开展政府部门职责清理。一是全面清权。要对照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梳理各部门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权力。二是减权放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直接取消;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不符合改革精神的严格管理;直接面向基层、由地方行使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给市县;可以转移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行使的行政权力,予以转移。三是标准配权。四是按图行权。对保留的权力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编制履职流程图。五是公开晒权。除了公开每项权力的授予依据、名称编号、办事流程、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权力清单中的静态信息,还要实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其次,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把事中事后监管纳入制度的轨道。二是健全行政问责制度。要完善问责程序,公开问责过程,明确问责主体和对象,切实增强可操作性。三是整合各类监督资源。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把各类监督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制度合力。

最后,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定期修改完善、审核公布清单,确保权力清单科学有效、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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