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民社会发展浅析
2014-06-30郭超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10期
关键词:建构
郭超
摘 要:市民社会理论经历了古典市民社会理论、现代市民社会理论和当代市民社会理论三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全球范围内兴起了复兴市民社会理论的热潮,并于90年代被引入中国。当前中国建构市民社会主要存在经济、法治和文化三方面的短板,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完善市场经济、加强法治建设和培育理性市民文化的角度为中国形成成熟市民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关键词:市民社会理论;中国市民社会;建构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0-0175-02
一、市民社会相关理论
市民社会是由英文Civil society翻译过来。古典市民社会理论起源于古希腊城邦政治哲学,最早使用这一术语的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著作。到了十七八世纪,当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家反对为专制王权提供理论依据的君权神授思想时,市民社会概念再次受到重视。洛克认为市民社会先于或外于国家,是市民社会对国家享有最高裁判权。黑格尔第一个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概念,明确地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区分开来。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合理部分,纠正了其缺陷,发展并推进了市民社会理论。马克思不是像黑格尔从理念的自我运动出发,而是从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中来寻求对市民社会的说明。他指出:“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
20世纪后半期,斯大林万能国家政治模式的失败,人们开始寻求新的道路和模式来否定和改革斯大林模式,市民社会理论重新获得了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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