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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聚类分析法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中的应用

2014-06-08李丽尹卫萍

环境监控与预警 2014年3期

李丽,尹卫萍

(1.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 南通 226006;2.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 南京 210036)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和区域功能变化,南通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中声环境功能区划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目前实际情况,现行区划依据标准已经废止。环保部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3项新的环境噪声标准,南通市于近期对现行的市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进行了调整,区划时尝试采用模糊聚类分析法进行确定,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

1 模糊聚类分析

根据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依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南通市中心城区划分为58个环境噪声单元。根据区划说明,依次对各单元区划:其中12个单元满足《规范》所述1类区要求,划分为1类区;22个单元满足2类区要求,划分为2类区;18个单元满足3类区要求,划分为3类区;中心城区的交通干线和铁路划为4类区;无0类区。

剩余6个单元,A类用地占地率在60% ~70%之间,B类与C类用地占地率为15% ~25%,介于1类区和2类区之间,由于区域内规划较紊乱,用地类型混乱,噪声源分布零散,用《规范》较难准确界定。

模糊聚类分析是将样本的种种性质数量化,成为样本的指标。若有n个样本,每个样本有m种指标,用Xij表示第i个样本的第j个指标,则i个样本可以用向量表示为:Xi=(Xi1,Xi2,……,Xim),而全部样本可以用矩阵元为Xij的一个张量表示。

1.1 各代表点的统计指标的数据标准化

对样本的各类数字化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取消量纲,使各指标间数据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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