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体制改革效应
——基于皖省农民“双重收益”比较的视角
2014-06-07刘振中
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4年11期
林 芳 刘振中
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体制改革效应
——基于皖省农民“双重收益”比较的视角
林 芳 刘振中
五年前,安徽省移民局对农村公共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进行了重大探索,创造性地实践了另一种公共设施建设体制——村民自建体制。本文利用安徽省调研数据对当前两种体制为农民带来的“双重收益”进行实证比较。研究发现,不同类型村出现不同收益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体制机制的差异。移民村的自建体制较之非移民村的代建体制有更大的潜力,其体制优势在长期“较量”过程中不言而喻。
公共设施 自建体制 代建体制 农民收入
一、引言
随着强农惠农政策不断的深入,国家用于农村的投资不断增加,而且数额巨大。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涉及千家万户分散的小项目涉及面非常之宽。然而,在这些中小型项目实施中,建设的自主权仍由政府主管部门作为投资和建设主体包揽代建,由此引发的问题日益突出:管理环节多,截留挪用严重;建设方式一包了之,没有农民的直接参与,建设成本高;建管过程不对村民公开,缺乏民众监督,贪腐易发;项目选择很少尊重农民意愿,“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时有发生。近年来,安徽省移民局对农村公共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进行了重大探索,创造性地实践了另一种公共设施建设体制——村民自建体制,即变政府代建制为村民自建制,实行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和政府监管服务新机制,让农民拥有建设和管护自主权,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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