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接访须想群众明政策懂法规
2014-06-07杨国平
共产党员(辽宁) 2014年3期
文/杨国平
(作者系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近几年“领导接访”频繁在媒体上出现,党政领导干部到信访一线接待来访群众,直接面对来访者,解决具体问题,受到广泛认可。但也有的领导干部说起来重视、做起来走样,有的法律知识贫乏、政策掌握不全面,接访时不注重调查研究、不尊重信访部门,有时因乱拍板而引发更多上访。笔者认为,领导接访要坚持“三个原则”、强化“四种意识”。
“三个原则”是:
群众利益至上原则。信访工作的目的是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解决上访者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此,领导干部接访必须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不能走过场、走形式。要坚持领导接访公开化,接访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事前都广泛向群众公布,参加接访的领导干部按时到岗、满点工作,不能以工作忙为由只到信访部门点个卯,甚至连个面也见不着。要踏踏实实地参加接待工作,认真处理各种疑难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合理解决,藉以取信于民。上访群众要求见到接访的领导干部,大多是认定自身反映的问题很重要,或是牵扯到几个部门,需要领导干部协调拍板解决。领导干部要做到不管反映的问题有多难、多复杂都要尽全力帮助协调解决,并对重要的交办案件实行全程管理和督办,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
与信访部门工作协调一致原则。领导干部接访既是党和政府及领导干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也是为了促进信访部门的工作,促进有关职能部门增强群众观念,在工作中少扯皮、多协调,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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