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犯罪嫌疑人的信任
2014-06-01李东蓊
检察风云 2014年10期
文/李东蓊
来自犯罪嫌疑人的信任
文/李东蓊
时间在匆匆中流去,很快,我从事检察工作已经是第11个年头了。我第一次独立承办案件的经历,至今历历在目。那是一个人的自由、财产交至你手中的一种责任感。我所在的院是基层院,经手的案件虽然不大但却很多。从开始的紧张忐忑到最后的习以为常,从开始的细思恐极难淡定,到最后的人艰不拆装坦然,每一个检察官都是这么成长起来的。
我在进入检察院的第一年参加演讲比赛的时候,引用过况钟笔下三起三落的典故。在这个满世界黑处女座的年代,我却为我处女座的特征而自豪:谨慎、追求完美。我真诚地觉得,处女座天生就适合做检察官。在11年的办案生涯里,犯罪嫌疑人认罪,各种证据也吻合的案子,我不敢轻易确信;犯罪嫌疑人否认,只有一对一证据的案子,我也不会轻易放弃。我坚持八个字的办案原则:追寻真相、谨慎怀疑。
追寻真相,在我看来是检察官的价值所在。我不认为检察官是单纯的指控官,追求有罪不是我们的目的,维护公平正义才是。真实发现是刑事诉讼的任务,也是检察官的天职。我不敢苛求自己是名侦探福尔摩斯,但至少可以做一个不断探求真相的行者。因为我们审查的不是案卷,是几个人、几个家庭的命运,只有发现真相,方可彰显正义的价值所在。
谨慎怀疑,在我看来是检察官的理念。有人说公安是做饭的,检察是端饭的,法官是吃饭的,我不是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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