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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调查研究——以长沙市为例

2014-05-21李丽

外语与翻译 2014年1期

李丽

(保险职业学院保险系,湖南长沙,410114)

一、灵活就业人员概念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劳动时间有弹性、工作岗位变化大、劳动关系松散、工资福利水平不稳定的就业人员,其不同于正规企业所雇佣的正式员工。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2004年灵活就业人员约占城镇从业人员的40%,总人数在1亿人以上。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的从业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各行各业非传统非主流的就业形式,其构成有以下几类:

一是单位下岗失业人员,一般在个体工商户和城市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私营企业工作。这部分就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例如季节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

二是自雇型就业人员,即个体经营者或合作经营者。一般立足于社区建立家庭式微型企业,例如自主创业者。

三是自主就业人员,这类人员是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特殊技能的自由职业者,多为知识阶层和大学毕业生等城市新增经济活动人口。例如中介服务者、设计师、艺人等。

四是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如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其中大部分为农民工,一般服务于第三产业,例如家政服务人员、建筑工、小摊小贩、再生资源回收等[1]。

二、湖南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特征及参保情况

我们以长沙市为个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参保现状进行了抽样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结合无结构式访问、听取街道社区负责人的情况介绍等形式,搜集了调查样本基本信息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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