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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也有代孕妈妈

2014-05-13笑口常开

婚姻与家庭·社会纪实 2014年5期

所谓典妻,就是在一定时间内,丈夫把妻子租给别的男人。长租叫“典妻”,短租叫“租妻”或“雇妻”,其实都是一码事。

出租老婆的都是灰溜溜的屌丝男,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老娘和娃饿得嗷嗷叫,只能出租老婆换吃的。为神马是出租,而不是买断呢?因为卖老婆得来的钱,比起再娶一个老婆要花的聘礼来说,不过杯水车薪,卖了老婆可能会打一辈子光棍。

租别人老婆的一般是两种人:一种是穷得娶不起媳妇的屌丝男,只能蹭别人的老婆生娃,秉持就近原则,租同村或邻村的老婆;另一种是怕老婆的土豪。“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古代,没儿子的男人被骂作“绝户”,别说传宗接代,连家里的财产都保不住。遗产只能留下1/3给原配,1/3给宗族,1/3上交官府,所以,儿子是必须生的。土豪老婆自己生不出儿子,又不愿意弄个“小三儿”“二奶”神马的回家碍眼,只能打典妻的主意。典妻生完孩子就回家,这是多理想的代孕妈妈呀!于是当即拍板:“叫媒婆来,俺们要典妻!”

媒婆当见证人,三方写下典妻的契书,大意为:立约人张三,因为没钱,同意将老婆租给土豪,租金5两银子,租期3年。期内所生的子女,全归土豪。期满之后,老婆仍归张三所有,与土豪断绝关系……这种契约,官府也承认的哦!

把老婆出租的男人至贱无敌,不说人道毁灭,也得踹到天涯海角有木有?然而面对渣男,妹纸除了挥泪跟孩子告别,基本没啥办法。元代之前,根本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丈夫出租、出卖老婆;元代倒是禁止了,但奇葩的是,“被老公出租”,竟然不能作为妹纸起诉离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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