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批25名中小学教师被评为“教授”
2014-05-10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2014年2期
日前,福建首批25名中小学教师被评为正高级职称,职称等级和大学教授相同。中小学教师也能评“教授”,这一举措让更多老师做工作有了动力,干事业有了奔头。
福建是继广东之后全国第二批开展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省份。2012年年底,福建在福州市、厦门市、三明市及省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改革的一大亮点是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
“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评选导向。申报正高级职称,首先要师德过硬,若存在任何失德行为,一票否决。同时,要求参评者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学科教学科研论文,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省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晋升正高级教师还必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据了解,此次福建首批25名正高级中小学教师中,除了省市重点学校中的佼佼者,还包括3名来自县乡中小学校的教学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