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供应商不同时序的质量安全水平决策分析
2014-05-06费威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4期
费 威
(东北财经大学 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一、引言
近年食品安全事件多始发于食品供应链源头。2014年相继曝光的上海福喜事件、台湾地沟油事件都说明食品供应链上游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决定性作用。从供应链采购环节的供应商角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能够有效地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尽管已有学者利用层次分析法、灰色关联度等方法,对食品供应商质量安全管理的选择与评价,以及食品供应链源头主体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进行了研究。[1~6]但这些研究较少考虑供应商所处的上游不同市场类型,以及多个供应商进行不同时序质量安全水平决策时对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影响。对此,本文分别分析了单个供应商、两个供应商同时或者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决策,为我国食品供应链源头质量安全水平的改善提供了理论参考。
本文分析问题的基本框架如下:供应商生产产品后将直接供应到市场进行销售。消费者能够感知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平均质量安全水平,并将其作为标准质量安全水平。即使消费者无法准确感知这一质量安全水平,供应商在做出质量安全水平决策时可以知道其他供应商的行为,并确定标准质量安全水平进行相关决策。当标准质量安全水平为q0时,产品价格为p(q)=p0-p1(q0-其中q表示由供应商生产决定的产品实际质量安全水平;其它参数p0是与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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