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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巧破行业潜规则

2014-05-04张佳楠

检察风云 2014年20期

文/张佳楠

电子证据巧破行业潜规则

文/张佳楠

警示录

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对电子证据的锁定发现行业“潜规则”,并由此破获了一起涉及13人的国企贪污窝串案。

2014年8月1日,窝串案中最后一名被告人陆某贪污一案在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至此,这起侦查历时两年多、涉案总金额达400余万元的贪污窝串案行将尘埃落定。

匿名举报虽内容简单抽丝剥茧获关键证据

2012年6月,一封关于某国有旅游公司原业务部经理姚晖的匿名网络举报信被投到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该举报信内容比较简单,仅提到姚晖离职后公司产生了巨额亏损,怀疑与姚晖有关,但没有其他线索,看似不具备太大价值。考虑到姚晖存在侵吞公款的可能,普陀检察院反贪局还是将该线索列为重点。

侦查人员首先找到该公司的常务副总裴莉莉进行调查谈话。谈话中,裴莉莉虽极度不满姚晖的工作,但对举报信中提到的应收账款一事却支支吾吾,并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姚晖所拖欠应收账款的相关材料。

从裴莉莉对姚晖的抱怨中,侦查人员敏锐地捕捉到了“2011年”“几辆宝马轿车”等关键词。带着这些信息,侦查人员马上到车管所查询了姚晖的车辆信息,发现姚晖于2011年购买过一辆宝马轿车,价值52万余元,其中有40万元由一家“承运服务社”代为付款。这家“承运服务社”是姚晖所在公司的车辆供应商之一。在姚晖购买这辆宝马汽车前,姚晖所在的公司正好支付给“承运服务社”一笔40万元的“应付款”,申请支付这笔“应付款”的人,正是姚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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