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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迁都燕京与中都城市行政管理机构研究

2014-05-02韩光辉王洪波刘伟国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中都金史燕京

韩光辉 王洪波 刘伟国

(北京大学 城市与环境学院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北京 100871)

金朝迁都燕京,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作为国家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开始了北京城市发展的新纪元,至今恰860年。警巡院作为新兴的城市行政管理机构,与管理乡镇的县平行,共同隶属于上一级行政管理机构大兴府及中都路,是一个新事物,值得深入研究。

一、金朝迁都燕京

金天辅六年(1122),女真人攻克燕京,次年,北宋以巨额“岁币”收赎燕京,改析津府为燕山府。历时三年,即天会三年(1125),金人复下燕山府,仍称燕京,府曰析津,并置燕京路领之。贞元元年(1153),海陵王迁都燕京,改称中都,并改燕京路为中都路,析津府为大兴府,属中都路。贞元二年(1154),改析津县为大兴县。从此辽之陪都燕京上升为金代都城,至宣宗贞祐二年(1214)迁都南京(宋汴京),中都作为金朝都城达六十余年。

从天会三年至天德三年(1151)二十五年间,燕京城市形制一如辽南京,只是“天眷三年(1140),熙宗幸燕,始备法架,凡用士卒万四千五十六人,摄官在外”[1]。金熙宗自是年九月至皇统元年 (1141)九月,驻跸燕京长达一年之久。

完颜亮弑熙宗即位后,“上书者咸言上京临黄府(按当为会宁府)僻在一隅,官艰于转漕,民难于赴愬,不如都燕,以应天地之中”[2]。降金的宋人亦曰:“燕京自古霸国,虎视中原,为世之基。陛下应修燕京,时复巡幸。”[3]关于燕京形胜,汉官梁襄认为:“燕都地处雄要,北倚山险,南压区夏,若坐堂隍,俯视庭宇。本地所生,人马勇劲。亡辽虽小,止以得燕,故能控制南北,坐致宋币。燕盖京都之选首也,況今又有宮阙井邑之繁丽,仓府武库之充实。百官家属皆处其內,非同曩日之陪京也。居庸、古北、松亭、榆林等关东西千里,山峻相连,近在都畿,易于据守,皇天本以限中外,开大金万世之基而设也。”[4]这些宣扬,对海陵王的迁都思想产生了明显影响。

海陵王在宫中宴饮,因问梁汉臣:“朕栽莲二百本而俱死,何也?汉臣曰:自古江南为橘,江北为枳,非种者不能生,盖地势然也。上都气寒,唯燕京地暖,可以栽莲。帝曰:依卿所请,择日而迁。萧玉谏曰:不可,上都之地,我国旺气,况是根本,何可弃之。兵部侍郎何卜年亦请曰:燕京地广土坚,人物蕃息,乃礼义之所,郎主可以迁都。上都黄沙之地,非帝都也。汉臣又曰:且未可遽,待臣为郎主起诸州工役,修整内苑,然后迁都。帝从其言。”[5]海陵王采纳了多数官员的意见,决计扩建燕京并迁都,实现他“天下一家,然后可以为正统”[6]愿望的第一步。

迁都之前,海陵王进行了各方面的准备:

首先,制造迁都舆论。天德三年(1151)三月壬辰,“诏广燕城,建宫室”;四月丙午,“诏迁都燕京”,诏曰:“昨因绥抚南服,分置行台,时则边防未宁,法令未具,本非永计,只是从权,既而人拘道路之遥,事有岁时之滞,凡申疑而待报,乃欲速而愈迟,今既庶政惟和,四方无侮,用并尚书之亚省,会归机政于朝廷,又以京师粤在一隅,而方疆广于万里,以北则民清而事简,以南则地远而事繁,深虑州府申陈,或至半年而往复,闾阎疾苦,何由期月而周知,供馈困于转输,使命苦于驿顿,未可时廵于四表,莫如经营于两都,眷惟金燕,实为要会,将因宫庙而创官府之署,广阡陌以展西南之城,勿惮暂时之艰,以就得中之制,所贵两京一体,保宗社于万年,四海一家,安黎元于九府,咨尔中外,体予至怀。”[7]

其次,规划设计燕京城池宫室制度。“遣画工写京师(汴梁)宫室制度,至于阔狭修短,曲画其数,尽以授之左相张浩辈按图以修之”[8]。在参考汴京宫室制度的基础上,规划设计燕京城池宫室,然后“图上燕城宫室制度”[9],在辽南京基础上向东、南、西三面均扩展三里,形成“周围五千三百二十八丈”[10]的大城。

再次,组织城市营建领导集体。主持规划建设的是“提点缮修(东京)大内”张浩,“天德三年,广燕京城,营建宫室。浩与燕京留守刘筈、大名尹卢彦伦监护工作”[11]。当时刘筈任燕京留守,天会二年(1124)“知(上京)新城事。城邑初建,卢彦伦为经画,民居、公宇皆有法”,到“天德二年(1150)出为大名尹。明年,诏彦伦营造燕京宫室”[12]。以张浩为核心的指挥团体保证了燕京城池宫室的建设。

第四,调集城市建设队伍,集中各方面人力物力。苏保衡累官同知兴中尹,“天德间,缮治中都,张浩举保衡分督工役。改大兴少尹,督诸陵工役。再迁工部尚书”[13]。“发诸路民夫,筑燕京城……调诸路夫匠,筑燕京宫室”[5],“役天下军民夫匠,筑宫室于燕,会三年而有成”[8]。燕京工程之巨,“役民夫八十万,兵夫四十万,巧匠来自汴京,材料取自真定(正定),土石则运自涿州”[14]。“天德三年作新大邑,燕城之南,广斥三里”[2],“西南广斥一千步”[2]。 事实上,燕京东面亦广斥三里,形成了周长37里、面积21.5平方公里的大城。

营建燕京“作治数年,死者不可胜数”[14]。当时,“既而暑月,工役多疾疫,诏发燕京五百里内医者,使治疗,官给药物,全活多者与官,其次给赏,下者转运司举察以闻”[11]。“郡众聚居,病疫所起,君(东平贾氏)出己俸市医药,有物故者,又为买棺葬之”[15]。建造中都城的高强度劳动致使民夫大量疾疫死亡。

新增广的“都城之门十二,每一面分三门,一正两偏焉。其正门四(按应为二)旁皆又设两门,正门常不开,惟车驾出入,馀悉有傍两门焉。其门十二各有标名:东曰宣曜,曰施仁,曰阳春;西曰灏华,曰丽泽,曰新(彰)义;南曰丰宜,曰景风,曰端礼;北曰通元(玄),曰会城,曰崇智”[8]。 《金史·地理志》所谓城门十三较此十二门增加的“光泰门”,多见于金代以后的文献,诸如《金史》《析津志》《永乐大典》,可见光泰门增辟于金代中后期。有学者认为光泰门增辟于金世宗和金章宗时期,修建中都城东北离宫琼华岛万宁宫时,亦不无道理。[16]

在城市中央,丰宜门与通玄门轴线上规划营建了皇城和宫城。皇城南以宣阳门,北以拱辰门,东以宣华门,西以玉华门为界,周回九里余;宫城则南以应天门,东以东华门,西以西华门为界,形成宫城和皇城套合形势,宫室格局与景观,“内城之正东曰宣华,正西曰玉华,北曰拱辰门。内殿凡九重,殿凡三十有六,楼阁倍之。正中位曰‘皇帝正位’,后曰‘皇后正位’。位之东曰‘内省’,西曰‘十六位’,乃妃嫔居之。西出玉华门曰同乐园,若瑶池、蓬瀛、柳庄、杏村,尽在于是”。燕京“制度如汴”,“金碧翚飞,规模壮丽”[17]。从南至北,形成了丰宜门、龙津桥、宣阳门、应天门、大安门、大安殿、仁政门、仁政殿、昭明殿、拱辰门、通玄门中轴线。[18]

天德五年(贞元元年,1153)三月乙卯(二十六日),“以迁都诏中外”[9],《诏书》 曰:“朕以天下为家,固无远迩之异;生民为子,岂有亲疏之殊?眷惟旧京,逖在东土。四方之政,不能周知;百姓之冤,艰于赴诉。况观风俗之美恶,察官吏之惰勤,必宅所居,庶便于治。顾此析津之分,实惟舆地之中。参稽师言,肇建都邑,乃严宗庙之奉,乃相宫室之宜,遂正畿封,以作民极。虽众务之毕举,冀暂劳而久安。逮兹落成,涓日莅止。然念骤兴于役力,岂无重扰于黎元?凡有科徭,皆其膏血,遂至有司之供具,亦闻享上以尽心,宜加抚存,各就休息。载详前代赦宥之典,多徇一时姑息之恩,长恶惠奸,朕所不取。若非罚罪而劝善,何以励众以示公?今来是都,寰宇同庆。因此斟酌,特有处分,除不肆赦外,可改天德五年(1153)为贞元元年。燕本列国之名,今为京师,不当以为称号。燕京可为中都,仍改永安析津府为大兴府。上京、东京、西京依旧外,汴京为南京,中京为北京。又爵禄所以励世而磨钝也。前此官吏,每有覃转资级,贤否不辩,何补治功?缘今定都之始,所冀上下协众,恪恭乃事,若俾一夫不获其所,则何以副朕迁都为民之意?故特推恩,以示激励,可应内外大小官职,并与覃迁一官。於戏!京师首善之地,既昭示于表仪,诏令责成之方,其勿怠于遵守。咨尔有众,体予至怀。”[19]诏书规定:“改燕京为中都,府曰大兴”,并“改天德五年为贞元元年”;五月,“以京城隙地赐朝官及卫士”[9],即以京城隙地赐随朝大小职官及护驾军。天德五年三月乙卯,即公元1153年4月21日,金朝正式下诏迁都燕京,因此建议把4月21日定为北京建都纪念日。今年是北京作为国家都城的第860年。

都城地位的确立、城市的扩展及工役、居民的疾疫死亡提出了填实城市人口的要求。在增广燕京城池将京城隙地赐给朝官和卫士的同时,采取了移民实中都的政策,“凡四方之民,欲居中都者,给复十年,以实京师”,加以休养生息,到大定中(1161—1189),“京师市民辐辏”[20]。金章宗泰和中城市总人口已达到40万人左右,其中汉人约33万人,女真、契丹人约7万人[21]。

二、中都城市警巡院的设立与行政职能

据文献记载,金代最早设置警巡院的都市是汴京,在金熙宗天会十五年(1137)。是年金朝废伪齐,差除“契丹(人)韩睿为都城警巡使”[22]。

按《金史·百官志》,金代诸京均置有警巡院,其中中都、南京在确立都城地位时不仅皆置有两个警巡院,而且皆置有警巡使与警巡副使,而东京、西京、北京(按大定府)、上京仅置有一个警巡院和警巡使,不置警巡副使。

金主完颜亮贞元初迁都燕京,改燕京为中都,拓广燕京城池后,将辽南京城中26坊划分为62坊[2],并恢复了城市警巡院制度[23]①海陵贞元迁都改燕京为中都的同时,改中京为北京、置警巡院,中都当同置。。中都城市的行政管理机构已不是传统的县,而是新的专门机构——警巡院。至大定初年,中都城市仅置一个警巡院,称中都警巡院。[24]在中都城市人口渐增的过程中管理城市的行政机构警巡院也发生了变化,至大定八年(1171),中都警巡院已增设为左、右两个[25],即中都左、右警巡院。这是女真统治者迁都于此,城市职能完善、地位提高、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诸事日益繁剧、需要加强对城市管理的必然结果。

《金史·地理志》除透露了警巡院设置的年代之外,关于警巡院的行政地位一仍《辽史》,亦未予肯定。但事实上,其行政职能进一步加强了。根据有关史料推断,金代中都等诸京警巡院独立行政实体的地位已经确立。根据如次:

(一)行政职责

金代警巡院所设警巡使,“掌平理狱讼,警察所部、总判院事”,副使“掌警巡之事”;判官“掌检稽失,签判院事”[26];并“通括户籍”[27]。 而县令的职责在于“掌养百姓,按察所部,宣导风化,劝课农桑,平理狱讼,捕除盗贼,禁止游惰,兼管常平仓及通检推排簿籍(按包括检括户口),总判县事”,县尉若干员“专巡捕盗贼”[26]。两相对比,警巡使、副使与县令等官吏的主要职责基本一致。至于县令劝课农桑、兼管常干仓等事,在城市中并不存在,故警巡使无此职责。因此,《金史·百官志》谓警巡使为釐务官。釐乃市釐,有整理、治理的意思,故釐务官实乃管理行政的行政官。据《金史·焦旭传》,焦旭“第进士,调安喜主簿。再转大兴令,摄左警巡事,以杖亲军百人长,有司议其罪当杖决,世宗曰:‘旭亲民吏也,若因杖有官人复行杖之,何以行事?其令收赎。’改良乡令。”[25]历史上官员兼职是常有的事,大兴县令,从六品,左警巡使,是正六品[26],均是亲民吏。

(二)考课方法

金章宗泰和四年(1204)定考课法,准唐令作四善十七最之制。“十七最之一曰礼乐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二曰赋役均平,田野加辟,为牧民之最。三曰决断不滞,与夺当理,为判事之最。四曰钤束吏卒,奸盗不滋,为严明之最。五曰案簿分明,评拟均当,为检校之最。以上皆谓县令、丞簿、警巡使副、录事、司候、判官也。”[26]警巡使、副使与县令考课项目与考课内容完全一致表明,诸京警巡院与诸京县在行政职责上平行而不相从属;警巡使与县令一样,属于牧民之行政长官。警巡使是警巡院主官,警巡副使、判官是佐贰官。

(三)验实与检括户口

金代,为验实户口各级各类行政机构均专门置有司吏。金中都有大兴、宛平两个附郭京县,据《金史·百官志》,其分别置有用以验实户口的司吏l0人,其中一人识女真字与汉字。而中都城市一个警巡院下则置有这种司吏18人,其中女真3人,汉人15人。左、右二院则应共设司吏36人,其中女真司吏6人,汉人司吏30人。这表明中都两京县与左、右警巡院验实户口是分别单独进行的:两院负责验实中都城市各类户籍,即前述“通括户籍”;而两附郭京县则负责验实中都城市之外属于两县的乡村户籍,户口管理与验实互不统属。关于中都官员吏民户籍管理和籍贯,警巡院和赤县及京县一样,接收占籍。郭元弼“充尚书省译史,迁仪鸾局副使,遂占籍大兴(府)左警巡院”[28]。占籍即确定了该官员的籍贯。

(四)赋役负担

附郭县与警巡院同样向朝廷承担赋役,且互相独立。这一点可由大定六年(1166)五月,金世宗至西京幸华严寺,诏“云中大同县及警巡院给复一年”[29]的事实来说明。这里将西京附郭县大同与西京警巡院并列,且均给复一年赋役说明两者也不存在隶属关系,而是独立的平行关系。自然中都也不例外。据 《金史·食货志》记载:“(泰和)八年(1208)正月,以京师钞滞,定所司赏罚格。时新制,按察司及州县官,例以钞通滞为升降。遂命监察御史赏罚同外道按察司,大兴府警巡院官同外路州县官。”[30]警巡院与京县大兴、宛平同是大兴府下属行政机构[31],警巡院官同外州县官,在赏罚制度上是等同的。又据《金史·食货志》,金代通检推排(物力),至承安二年(1197)十月,“令吏部尚书贾执刚、吏部侍郎高汝砺先推排在都两警巡院,示为诸路法”[32]。先推排在京左、右警巡院,作为试点,然后在京外诸路、州、县推行。

由此推断,金代中都左、右警巡院确已上升为独立的行政实体,专门治理中都城市民事及各项行政事务。中都是一个由大兴府,左、右警巡院,62坊形成的行政体系管理的城市。而管理郊外的大兴、宛平两附郭京县县治均已迁至中都城外。大兴县治在中都城施仁门外,宛平县治在中都城会城门外[33](见下图)。

金中都城及其与附郭京县县治相对位置图

因而至行政建制多承金制的元代,警巡院一恢复,即领“民事及供需”[33],成为独立的,与宛平、大兴两县平行地隶于大都路的行政单位,而大兴、宛平两县县治则稳定在了城外。如果没有金代警巡院行政职能的完善和独立,就不会有元初对这一城市行政建制职能的迅速明确,这是毫无疑问的。

三、金代科举文献反映的中都路城市行政建制

自秦代郡县制确立后,郡县或州县一直是我国地方行政建制最常见的制度。城市的管理一直也由州县实施。宋辽尤其是金元时代,出现了专门的城市管理机构,如金元时期警巡院、录事司、司候司[34]。

据金代李俊民《题登科记后》记载:

金承安五年庚申(1200年)四月十二日经义榜,

李俊民,字用章,年二十五,泽州晋城。

郭伯英,字伯诚,年三十,潞州上党。

刘从谦,字光甫,年二十五,解州安邑。

张孺卿,字介甫,年二十七,大兴府左巡院。

王知进,字崇礼,年三十一,东平府平阴。

孙 玙,字子玉,年二十七,大名府夏津。

彭 悦,字子升,年二十三,真定府录事司。

石抹世绩,字景略,年二十八,咸平酌赤列千户所。

李 适,字适之,年二十九,大定府长兴。

晁李仲,字宝臣,年四十一,通州三河。

朱 焕,字文伯,年四十四,开封府警巡院。

伯德维,字公理,年四十一,中都和鲁胡千户所。

赵 楠,字庭幹,年二十四,泽州高平。

王 元,字善之,年三十三,解州司候司。

糜元振,字彦升,年二十八,磁州司候司。

祁 午,字子善,年四十一,解州闻喜。

潘希梦,字仲明,年二十八,磁州司候司。

孔天昭,字天安,年三十,大兴府左巡院。

王 毅,字知刚,年二十八,大兴府左巡院。

候 尚,字世卿,年三十,太原府平晋。

高 应,字大中,年三十二,磁州邯郸。

赵 铢,字敬之,年二十五,大兴府左巡院。

晋 蕃,字天佐,年二十五,奉圣州矾山。

岩葛希奭,字仲杰,年三十五,婆速路五里甲海下。

郝 钧,字国器,年三十五,大名府馆陶。

鲍 元,字善长,年四十四,潞州长子。

康 鼎,字晋卿,年二十五,博州高唐。

阎 咏,字子秀,年三十七,兖州磁阳。

邓 浩,字君猷,年二十六,平阳府录事司。

宋克俊,字英叔,年二十七,河中府录事司。

赵 宇,字八定,年二十八,泽州陵川。

刘 磻,字溪叟,年七十四,济南府章丘。

杜实才,字克彦,年四十四,南京(警)巡院。[35]

据上述 《题登科记后》,金章宗承安五年(1200),经义榜登科进士共33人,传统县籍贯的18人,警巡院籍贯的6人,录事司籍贯的3人,司候司籍贯的3人,千户所籍贯的2人。其中,籍隶中都左右警巡院者有张孺卿 (大兴府左警巡院)、孔天昭(大兴府左警巡院)、王毅(大兴府左警巡院)、赵铢(大兴府左警巡院)。至元代,据《元统元年进士录》记载,及第进士除州县、录事司籍贯外,“韩璵,贯大都路南警巡院西开阳坊”,南警巡院是管理金中都旧城行政机构;“刘文□,贯大都路警巡院附籍儒户,先里济南”,刘文□籍贯由济南转籍大都路警巡院,成为大都路警巡院人,均说明警巡院和州县一样是元代都城居民的户籍管理机构。城市录事司、司候司同样具有县级籍贯意义。警巡院、录事司、司候司与县同属国家基层行政机构。

总之,金朝迁都燕京,改名中都,成为当时北部中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开启了北京城市史发展的新纪元,具有里程碑意义。建议北京市把4月21日定为北京建都纪念日。城市行政管理机构警巡院的设立,强化了对城市的管理,而两个附郭县,宛平、大兴则迁到了中都城外,这是我国城市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的事件。

[1][元]脱脱.金史:卷 41[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元]孛兰肹等撰,赵万里校辑.元一统志:卷1[M].北京:中华书局,1966.

[3][金]佚名撰.炀王江上录[O].清鈔本.

[4][元]脱脱.金史:卷 96[M].北京:中华书局,1975.

[5][宋]宇文懋昭撰,崔文印校正.大金国志校正:卷 13[M].北京:中华书局,1986.

[6][元]脱脱.金史:卷 129[M].北京:中华书局,1975.

[7][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 162[M].北京:中华书局,1985.

[8][宋]宇文懋昭撰,崔文印校正.大金国志校正:附录二·金虏图经·宫室[M].北京:中华书局,1986.

[9][元]脱脱.金史:卷 5.[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0][明]明太祖实录:卷30·洪武元年八月戊子[M].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11][元]脱脱.金史:卷 83[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2][元]脱脱.金史:卷 75[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3][元]脱脱.金史:卷 89[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4][宋]范成大撰.揽辔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5][金]元好问.遗山集:卷34[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6]于杰,于光度.金中都[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9.

[17][宋]宇文懋昭撰,崔文印校正.大金国志校正:卷 33[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8][元]脱脱.金史:卷 24[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9][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 164[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0][元]脱脱.金史:卷 90[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1]韩光辉.北京历史人口地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67.

[22][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M]:卷 18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3][元]脱 脱.金 史 : 卷 89,卷 24[M].北 京 : 中 华 书 局 ,1975.[24][元]脱脱.金史:卷 90[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5][元]脱脱.金史:卷 97[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6][元]脱脱.金史:卷 57[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7][元]脱脱.金史:卷 93[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8][清]张金吾辑.金文最:卷52[O].清光绪二十一年重刻本.

[29][元]脱脱.金史:卷 6[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0][元]脱脱.金史:卷 48[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1]韩光辉.金代都市警巡院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5):71-77.

[32]李丙鑫.大兴县县名由来及其治所迁移辨误[J].北京档案史料,1987(4):43-49.

[33][明]宋濂.元史:卷 90[M].北京:中华书局,1976.

[34]韩光辉,魏丹,林玉军.金代城市行政管理机构研究[J].中国史研究,2013(1).

[35][金]李俊民.庄靖先生遗集:卷8[O].九金人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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