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组织”
2014-05-01
南方周末 2014-05-01
南方周末记者 习宜豪 南方周末实习生 张维


编者按
一个农妇以市政府乃至“中央”名义发文,看似荒谬甚至逾越法律底线,实则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红头文件”比法律管用?而农民依靠自己的“组织”维权,蕴含着他们对“组织”的朴素而理想的期待,也拷问“现政府”的作为与公信力。
◤办案人员认为,另立政府的说法夸大了,只是假借政府的名义。
◤“组织”有组织的样子:有“公章”,“一事一议”制度,还有“选举”。做得不好的,“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南方周末记者 习宜豪
发自河南邓州
南方周末实习生 张维
许多人苦苦上访数年,也不一定能盼来上级组织的一纸文件。在河南邓州,46岁的农妇张海新似乎找到了一条“捷径”——自己制造“组织”的文件和公函。
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2013年11月,张海新、马香兰、王良双等三个农民被邓州市公安局刑拘。目前,邓州市检察院已提起公诉。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张海新还成立了农民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而“组织”基本只做一件事:为农民护地维权。
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一年里,“组织”假借市政府乃至“中央”名义,多次向村委会乃至开发商发出“红头文件”,以阻止他们的占地行为。
这些漏洞百出的假文件最终被识破。
“上边有人”
“组织”所在地,其实就趴在政府的眼皮底下。距离不到一公里。
穿过邓州市政府门口的古城广场,拐进一条乡村地摊小贩盘踞的胡同,张海新的家就到了。2007年起,她从乡下搬到这里租住。
二三十平米的平房被隔成两间,外头是客厅,角落堆满了杂物,中间摆放着一张褐色的办公桌和黄色老式办公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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