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创业板市场实施做市商制度的必要性
2014-04-29刘婧琼
时代金融 2014年23期
关键词:必要性
【摘要】在我国,传统的竞价制度已不能满足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需要。因此,我国应基于创业板的发展现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宝贵经验,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将做市商交易制度引入我国创业板市场是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立足于做市商交易制度的基本理论,分析创业板市场引入做市商交易制度的必要性。
【关键词】创业板市场 做市商制度 必要性
一、做市商制度的基本理论
(一)做市商制度的定义
做市商制度又被称之为报价驱动制度,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方式。做市商通常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
(二)做市商制度的价值
1.提高流动性。一般来说,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规模较小,风险也较高。因此会直接影响到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尤其是当市场低迷时,很多投资者更容易失去信心。然而,若有了做市商,他们会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可以随时应付任何买卖,活跃市场。在任何时候,只要有做市商存在,就不会有投资者想买股票却买不到,或是想卖股票却卖不掉的现象,这同时也保证了市场交易量的存在,并使得市场能够进行不间断的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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