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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内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

2014-04-24梁磊元晓

关键词:解决方式建设工程

梁磊 元晓

摘要:伴随着21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建筑市场也正以稳健的步伐向前迈进。面对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建筑业中有关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争议问题日益突出,工程合同的争议解决问题已成为建筑业合同管理中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而争议解决方式的确定是合理解决争议的前提和基础。

关键词:建设工程 合同争议 解决方式

1 概述

争议或纠纷是人类社会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特定的主体基于利益冲突而产生的一种对抗行为。本文在分析产生工程合同争议的原因的基础上,介绍了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并列举了国外几种主要争议处理的方式,从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改善我国工程合同争议处理方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建筑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

2 工程合同争议

2.1 工程合同争议的概念 工程合同纠纷,即在合同从签订到竣工结算时业主与施工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同产生争议或因为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内容,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产生的各种纠纷。

2.2 争议产生原因 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非常多,但一般归纳为合同订立引起的纠纷,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变更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解除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等几个方面。①草率签订。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之间就确立了权力和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受法律保护和约束。但当事人如果不正确认识或不当回事,履行不按合同约定,将会导致合同纠纷不断。②合同订立形式不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有书面的、口头的和其他形式。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相比,虽然更复杂和繁琐,但发生问题的时候有凭有据,易于明确责任。③主体不符合要求。《合同法》中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公民(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要确定一个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与之相符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④合同条款不全,约定不明确。当前,一些缺乏合同意识不会、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个人或单位,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常常发生违反要求的事项,如少项。部分合同虽然看起来齐全,但往往约束不明确,从而造成合同纠纷。⑤违约责任责权不明确。《合同法》对合同违约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尽可能详细,全面地对各种可能的违约情形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3 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3.1 工程合同争议解决的依据 合同争议的解决有两个决定性依据:①争议的判定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即以合同条文判定争议的性质。谁对争议负责,应付什么样的责任等。②争议的解决方法和解决程序有合同规定。

3.2 国外几种主要争议处理方式的分析 在国际工程建设中,采用标准化的合同文本已成为通行惯例,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主要有FIDIC、NEC、ICE、JCT、AIA等。这些文本是国际工程界专家实践智慧的结晶,具有体系完备、内容严密、责任明确、风险划分合理等特点,尤其在争议解决方式的规定方面各有特色。

3.3 工程合同争议解决的程序

3.3.1 和解解决合同争议的程序 从实践中看,用自行和解的方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所适用的程序与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变更或解除所使用的程序大致相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这样,双方当事人经过反复协商,直至达到一致意见,从而产生“承诺”的法律后果,达成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和解协议。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用自行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应订立书面形式的协议作为对原始合同的变更或补充。

3.3.2 调解解决合同争议的程序 调解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方法是多样的,但调解过程都应有步骤地进行,通常可以按以下程序进行:①提出调解意向。纠纷当事人一方选择好调解方式之后,把自己的想法和方案提出来,由调解人向纠纷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另一方亦可将有关想法或方案告诉调解人。②调解准备。调解人初步审核合同的内容,发生争议的问题,确定主持调解的人员。选择调解的时间、地点,确定调解的方式、方法。③调解和说服。调解人召集当事人说明争议的问题、原因和要求,并验明提供的证据材料,双方当事人进行核对,在弄清事实情况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合同为准绳,分别做说服工作。④达成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想法接近或经过做说服工作后缩短了差距,调解人可以提出调解意见,促使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3.3.3 仲裁解决合同争议的程序 ①仲裁申请和受理。具体由以下几个方面:a仲裁协议。b仲裁申请。c仲裁受理。②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活动。仲裁庭有两种组成方式:合议制的仲裁庭、独任制的仲裁庭。③开庭和裁决。当事人共同到庭,经调查和辩论后进行裁决。④法院对仲裁的协助和监督。法院对仲裁活动的协助。首先,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证仲裁裁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以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在法定条件下所采取的限制另一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处分财物的保障措施。规定表明,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是事后的。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没有异议,不主动申请司法监督,法院对仲裁裁决采取不干预的做法;司法监督的实现方式主要是允许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3.3.4 诉讼解决合同争议的程序 需要经过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执行程序。

参考文献:

[1]孟凡密,张修林.国际工程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评析与借鉴[J]. 建筑经济,2005(06).

[2]周志银.浅谈工程合同争议及解决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30).

[3]任志福.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探讨[J].中国工程咨询,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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