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利润的影响
2014-04-21张金萍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4年11期
张金萍
【摘要】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我国《会计法》规定企业可选用的4种折旧方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通过四种方法对利润的影响进行比较,经过比较后发现,双倍余额递减法对企业效益最好,下面将分别对它们进行分析比较。
【关键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利润、影响
中图分类号: F540 文献标识码: A
一、平均年限法
1.1定义
平均年限法即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额均衡的分摊到各期的一种计算方法。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其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原值
一定期间的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称为固定资产折旧率。它反映一定期间固定资产价值的损耗程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例如:
设A服装厂,固定资产原值为179000元,预计残值为9000元,使用年限为5年。第一年没有维修费,第二年维修费为10000元,第三年维修费为10000元,第四年维修费为20000元,第五年维修费24000元(假定在不考虑维修费前利润为100000元)企业所得税为33%
每年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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