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2014-04-21李泽凤王国福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4年11期
李泽凤 王国福
摘要:自1995年4月份水利部颁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至今已有十八年的运行时间。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已逐步得到完善、提高。本文将对水利工程运行中存在几点问题作以阐述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便在今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作以参考。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运行问题、解决建议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三项制度的推行对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已发挥出巨大作用。它已成为水利工程建设中切实可行的基本管理形式。然而,实际运行中,因其国情、社会环境、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影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监理与业主及施工方的关系不够理顺
监理模式有项目法人监理、委托设计及监理总承包、自行监理与委托监理相结合几种。近几年,委托监理已成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主要形式。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合同以及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监理单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工程实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公正地处理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利益矛盾。监督、协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建设合同,共同搞好工程建设。但就目前一些工程建设施工来看,监理、业主及施工单位关系不够理顺、职责不够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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