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击机飞行员鼻咽癌放疗后复飞1例
2014-04-21徐先荣汪斌如金占国
解放军医学院学报 2014年8期
关键词:功能
徐先荣,汪斌如,张 扬,金占国
空军总医院 临床航空医学中心,航空航天眩晕诊疗研究中心,北京 100142
歼击机飞行员鼻咽癌放疗后复飞1例
徐先荣,汪斌如,张 扬,金占国
空军总医院 临床航空医学中心,航空航天眩晕诊疗研究中心,北京 100142
目的通过典型案例探讨飞行人员鼻咽癌放化疗后的复飞问题。方法回顾分析1例歼击机飞行员患鼻咽癌后的临床诊治、随访和复飞经历,提出我国的鼻咽癌航空医学鉴定原则。结果本例飞行员鼻咽癌放化疗后8个月鼻咽癌消失,无严重并发症,低压舱前后咽鼓管功能、听觉功能和前庭功能等飞行相关检查均正常,给予双座飞行合格结论。出院后飞行53 h,空中生活适应良好。放疗后12个月飞行相关检查均正常,取消双座限制,单座飞行147 h,空中生活适应良好。放疗后20个月飞行相关检查均正常,继续单座飞行。结论若飞行人员早期鼻咽癌放化疗后效果好,且无严重放疗并发症、无肿瘤复发和转移,咽鼓管功能、听功能和前庭功能等航空医学检查正常,可以考虑特许飞行合格。
鼻咽肿瘤;放射治疗;飞行员;医学鉴定
鼻咽癌是我国头颈部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主要治疗方法是放疗[1-2]。放疗易损害咽鼓管功能、听功能、前庭功能等,影响飞行安全而导致飞行人员医学停飞[3-4]。本课题组曾报道了两例运输机飞行员鼻咽癌治疗后复飞的案例[5]。但目前国内外尚未见患鼻咽癌的歼击机飞行员复飞个案,本文现报道1例。
病例资料
患者男性,36岁,歼-7飞行员,飞行时间1 80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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