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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人员支气管哮喘的诊治及航空医学鉴定

2014-04-21徐先荣付兆君刘红巾

解放军医学院学报 2014年8期

熊 巍,徐先荣,付兆君,刘红巾,刘 晶

空军总医院 全军临床航空医学中心,北京 100142

飞行人员支气管哮喘的诊治及航空医学鉴定

熊 巍,徐先荣,付兆君,刘红巾,刘 晶

空军总医院 全军临床航空医学中心,北京 100142

目的总结飞行人员支气管哮喘的临床特点及航空医学鉴定原则。方法收集我院2001 - 2013年因支气管哮喘住院的9例飞行人员临床资料,分析其临床特点、诊疗经过及航空医学鉴定。结果患者病史1个月~ 6年,2例有支气管哮喘家族史,4例合并过敏性鼻炎,1例合并过敏性皮炎。8例有在飞行中发作史。入院时9例均为慢性持续期;病情严重程度1级2人,2级5人,3级2人。7例诊断为支气管哮喘,2例诊断为咳嗽变异型哮喘。治疗后疾病控制水平分级:5例完全控制,4例部分控制。5例飞行合格,4例飞行不合格。结论患支气管哮喘飞行人员的航空医学鉴定需要根据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效果并结合飞行机种、飞行职务进行评价。获得特许资格的飞行人员,允许使用经过批准的药物。特许飞行后要进行密切随访。

航空医学;支气管哮喘;飞行人员;合格鉴定

支气管哮喘是常见的呼吸道慢性疾病,近年来发病率有所上升,是飞行员呼吸系统主要住院疾病之一[1]。哮喘发作时进展迅速,可从轻微症状迅速发展到完全失能,对于患哮喘的飞行人员,若在空中执行任务时发作,会影响任务的完成,严重时甚至危及飞行安全。我国曾有飞行人员在空中执行任务时支气管哮喘发作的文献报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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