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双轨制”背后是一系列改革
2014-04-21孙政
当代工人(A版) 2014年14期
破除“双轨制”背后是一系列改革
A Series of Reform behind the Breaking-down of“Dual Track Approach”

孙政(沈阳市委党校教授、法学教研部主任)
存在三种差异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其中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这意味着,我国从法律层面开始着手于社会保障领域的制度改革,特别是养老金“双轨制”的进一步改革正在进入关键时期。
什么是养老金“双轨制”呢?这里特指目前我国现有两种不同就业人员在退休后享受不同养老金待遇的制度。具体说,目前我国存在两套并行的养老金制度体系,一套是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就业人员的退休制度,另一套是企业单位职工的“缴费型”统筹制度。
两种制度体系下,退休后养老金享受的待遇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讲,前一种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能拿到退休前工资约90%的退休金。后一种职工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与在职时的缴费额直接相关。一般来说,按正常工作年龄,根据相应的缴费比例,企业职工退休后每月拿到的养老金数额约为在职工资的60%。这样算下来,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约在3~5倍之间。仅仅因单位性质不同,退休后所享受的待遇就有明显的差异,这也被称为养老金“双轨制”的最大弊端。
如果我们从制度差异上来看,两种养老金制度体系之间还存在统筹的办法与支付渠道不一样的问题。所谓统筹方法不一样,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企业人员则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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