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监督职能理论与制度演进分析
2014-04-21张明
财政监督 2014年3期
●张 明
我国财政监督职能理论与制度演进分析
●张 明

财政监督职能是财政监督的固有功能,是我国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监督必要性的理论与现实基础。我国的财政监督职能是自战争时期产生、形成,在建设时期借鉴、发展而来的,在我国财政职能理论体系中大致经历了 “二职能→三职能→国外三职能”的演变过程。在参照国际惯例并结合国情的大趋势下,探索认识我国财政监督职能理论、制度结构及演变过程,对我国市场经济下财政监督顶层设计和机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财政“二职能”理论下的财政监督职能及制度
(一)我国财政“二职能”理论形成及意义
我国财政“二职能”理论,即财政分配职能和财政监督职能理论,大致是1970年代末期或之后学界明确提出的。之前,我国财政理论同整个经济理论一样,基本引用苏联的研究及成果。当时,在苏联,“财政职能”一词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财政作用”使用的。1964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编《财政学》认为,财政作用包括“在社会产品分配中的作用”和“监督作用”,中国理论界将其译为“分配职能”和“监督职能”(张馨等,2006)。
如果撇开学界的表征、描述渊源,从理论源于实践的原创角度看,我国财政监督职能理论的形成,既是我国学界对财政分配、监督实践固有功能的高度概括和客观反映,也是我国学界对当时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财政分配、监督实践固有功能的高度概括和客观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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