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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现状、问题及对策

2014-04-14姜文华朱孔来张艳芳

关键词:职称评定非公经济职称

姜文华,朱孔来,张艳芳

(济南大学a.管理学院;b.软实力中心,山东济南250002)

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现状、问题及对策

姜文华a,朱孔来b,张艳芳a

(济南大学a.管理学院;b.软实力中心,山东济南250002)

目前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普遍存在职称评定障碍,这成为导致非公经济组织发展缺乏自主创新的主要因素之一,影响到非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通过对山东省的科技工作者,尤其是济南市的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进行电话调查、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就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的职称评定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就如何解决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的职称评定问题提出四方面对策建议。

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

非公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且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在支撑发展、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非公经济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人才队伍结构及人员素质。但多年来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聘工作一直处于“无人管”状态,既不评也不聘,这不但直接影响到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的成长进步和正常的人才流动,而且导致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数量少、工作积极性不高、创新驱动力不足,对非公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均带来了不利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对全国多个省市的非公经济职称评定政策进行了分析比较,并以山东省非公经济组织的科技工作者为重点进行了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等,探讨解决非公经济组织中的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的对策。

一、非公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但是创新能力较差

1.非公经济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国家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月底,全国实有市场主体6 108.59万户,注册资本(金)102.74万亿元。全国实有企业1 540.87万户(含分支机构,下同),注册资本(金)98.28万亿元,其中私营企业1 268.46万户,注册资本(金)40.04万亿元,外商投资企业44.58万户,注册资本12.49万亿元。目前,全国实有个体工商户4 465.82万户,资金数额2.46万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01.9万户,出资总额2万亿元。[1]可见,我国市场主体的96.27%属于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注册资金占全部注册资金的55.47%。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最主要的市场主体,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

2013年3月,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在全国政协记者会上表示,“非公有制经济税收贡献超过50%,GDP所占的比重超过60%,就业贡献超过80%。如果从新增就业来看,它的贡献达到了90%”。截止2012年底,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占GDP比重57.7%,广西自治区是52%,河南省南阳市是56.7%,内蒙古包头市也达到51%,安徽合肥市是56.4%,在新疆,这个比例也达到了30%,山东济南市是44.62%。到了2013年,四川省非公经济占GDP比重达到59.8%,重庆市是61.5%,陕西省是52.2%,黑龙江省是53.3%,上海市是51%,江苏省是67.2%,江西省是56.9%,福建省是66.7%。根据全国工商联2014年2月份的统计数据,2013年,我国民营经济贡献的GDP总量超过60%,全国至少有19个省级行政区民营经济的贡献超过50%,其中广东省超过了80%。①相关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年鉴,国家工商局统计数据和网络新闻整理而来。

非公经济已经成为全国各地最具活力的经济组织,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非公经济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春天。但是非公经济目前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科技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非公经济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2.非公经济的科技投入不足,创新能力较差。世界经济发展历史证明:要快速发展经济,提高经济实力,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通常一国的科技发展水平,也代表了该国的国际地位和经济实力。我们国家党和政府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确定了我国科技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时,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使我国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为实现这一梦想,就必须加大科技投入。最近五年我国的科技投入逐年增长,科研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提高:2008年是1.47%,2009年是1.7%,2010年是1.76%,2011年是1.84%,到2012年已经达到1.98%。[2](P709)但同世界大部分发达国家相比,投入还是稍显薄弱,世界大部分的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在2007年就已经达到了1.9%以上,像美国是2.68%,日本是3.44%,韩国是3.47%,以色列更是高达4.68%。[3]我国目前的科技投入总体还比较薄弱,科技创新能力还比较差。2012年我国科研人员总计2 246 179人,仅占全部城乡就业人口76 704万人的0.29%,科研经费投入7 200.65亿元,申请专利489 945件,其中发明专利176 167件,有效专利277 196件。如果仅看私营企业,2012年参与科研的人员只有419 112人,仅占全国全部科研人员的18.66%,投入科研经费1 246.54亿元,只占全部科研经费投入的17.31%,私营企业申请专利144 168件,其中发明专利39 626件,占全国总数的29.43%和22.49%,有效专利数55 726件,占全国有效专利的20.1%。[2](P712-713)这与非公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严重不相称。非公经济的科研人员较少和科研投入的薄弱,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创新能力。当然导致非公经济科研人员较少、创新能力较差的原因很多,其中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不能有效、及时进行职称评定是其中不可忽视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二、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以山东省为例,我们采用电话调查、问卷调查方式对科技工作者进行了访问,问卷调查的有效问卷数量达到5 822份,电话调查的成功受访户数达到18 755户,总人数达到59 472人,保证了此次调查的置信水平高于95%,最大允许绝对误差低于5%。其次是重点针对济南市的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进行了筛选问卷调查,结合现场访谈,使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本次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同时我们又通过网络收集到全国20多个不同的省、市、区的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研究。目前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方面主要存在下列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无职称现象严重,科技工作者满意度不高。截止2013年8月,山东省科技工作者总数为433.27万人,占全省人口的4.5%,其中在非公经济组织就业的人数占到54%,大约是233.96万人,科技工作者的年龄普遍较年轻,有78.49%的科技工作者年龄在40岁以下,其中,济南市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有92.4%的人年龄在49岁以下。根据调查,科技工作者无职称现象较严重,山东省有30.63%的科技工作者无职称,而济南市的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则有接近一半的人员(48.6%)无职称。济南市非公经济组织的科技工作者具有硕士学位的比重不足7%,有近40%的科技工作者月收入在3 000元以下。大部分科技工作者希望能够参与职称评审,有68.6%的科技工作者认为职称对他们“重要”或“很重要”,有42.9%的科技工作者认为评上职称可以让他们“工作得到认可”,有41.9%的人认为评上职称可以“增加收入”,有41%的人认为评上职称可以“促进自己进步”。但现实情况是:有65.7%的人员对职称晋升的满意度在“一般”及“以下”。不能有效解决职称问题,不仅影响科技工作者的个人收入和工作积极性,而且导致企业难以留住优秀人才,更难以吸引优秀人才,表现为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创新能力差,自主品牌产品少,难以发展形成知名的、独特的、可持续的优秀团队。

2.职称评审“无人管”,渠道不畅通。在我们的现场访谈中,很多的非公经济组织管理者表示也想给员工评职称,但是“不知道到哪里去申报”,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个人也表达出这种困惑。济南市非公经济组织中,有42.9%的单位没有职称评定,科技工作者中有62.9%的人“不知道”或是“不清楚”职称评定,仅有37.1%的科技工作者知道职称评定,在我们的现场访谈中,超过一半的非公经济的管理者和科技工作者认为职称评审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事情”,好像“在非公经济组织工作不能评职称”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来自山东省人社厅领导的访谈信息是“我省的职称评审是全面开放的”。其他省、市、区的职称评审文件也表明早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很多地方的非公组织工作人员就可以参加评职称了。如:湖北省2003年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就可直接申报职称,享受到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待遇;福建省2004年《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单独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作出了规定和说明;山东省济南市早在1999年就出台了《济南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考试的意见》(济人字[1999]126号)。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依然有非常多的人认为在非公组织不能评职称,或是太难,这说明非公经济工作者的职称评审处于无明确管理状态,关于职称评审的各种信息在非公经济中的传达和宣传是非常不到位的,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审渠道是不够畅通的。

3.部分非公经济组织管理者目光短浅,不愿意为其员工评定职称。根据我们的现场访谈,不少非公经济管理者不愿意给本单位的科技工作者评职称,其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害怕评完职称后科技工作者就“跳槽”;二是害怕评上职称的科技工作者要求加薪;三是担心给科技工作者评职称很麻烦,还需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从内心深处就不关心科技工作者的成长进步(当然也有部分管理者不知道科技工作者评定职称的相关信息)。而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非公经济组织的短视行为,得过且过,发展缺乏创新,产品缺乏自主产权,后劲不足,不能进入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4.科技工作者本人对职称评审重要性认识不足,需求不强烈。由于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多数比较年轻,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意识到职称评定的重要性,以济南市为例,调查显示31.4%的人认为职称“不重要”或“无所谓”。究其原因:一是多数非公经济组织员工薪酬与职称不挂钩,导致科技工作者认为评定职称没有用;二是许多科技工作者不知道非公经济组织也可以评职称;三是由于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流动性大,很多人在工作流动过程中错过了职称评审机会,也有很多单位用人制度不完善,导致很多人的工龄、职称年限不连续计算;四是所在非公经济组织不提供职称评审的便利条件;五是现有职称评审条件较高,非公经济组织的科技工作者参加职称评审相对较困难——有48.1%的科技工作者认为职称评定“论文发表”很困难,有30.8%的人认为“英语及计算机考试”很难。当然,这与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学历较低有关,而且他们大都处在生产一线,没有太多时间学习和写论文。

三、解决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科技工作者更多向非公经济组织流动,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及科技工作者重视职称评定

1.给予非公经济真正的国民待遇,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政商关系。目前党和国家领导人已经充分认识到非公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但是在现实中,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人们在思想观念上的约束,地方政府在很多方面并没有给予非公经济真正的国民待遇,还存在各种对非公经济的不公平待遇,像生产要素的使用、经济资源的占有、法律资源的享受等方面,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皆不可同日而语。某些竞争性行业还存在市场准入和行政审批“两道门槛”,我国目前非公经济和公有制经济虽然名义上税负相同,但是公有制经济经常会有国家补贴、税收返还等优惠,导致非公经济比公有制经济实际税负要高很多。要真正改变这种状况,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制定地区发展规划和发展策略时,真正从观念上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创建公平的竞争环境,从思想上、行动上改变对非公经济的歧视,构建和谐的政商关系,不再出现“玻璃门”“弹簧门”事件,为科技工作者创造一种和谐、平等、公正的工作环境,让科技工作者无论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还是在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都具有均等的职称评审环境和机会。

2.出台激励政策,引导科技工作者更多地向非公经济组织流动。政府有关部门要专门出台针对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的细化政策,确保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在工龄计算、职称晋升、个人档案管理等方面不受任何“歧视”(如:不论在任何单位工作,在职称评定时其工龄以及拥有前一个职称的年限都要累计计算,不得无故阻挠职称晋升,个人档案要随工作单位的变动及时办理调档);针对多数非公经济组织难以完全按事业单位和国企标准为科技工作者兑现工资待遇的现实,要按职称、学历、科研成果等因素出台相应的津贴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按标准兑现相应津贴;借鉴政府鼓励企业聘用残疾人的政策,对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参与科技活动、创新型科技成果达到一定规模等给予一定的奖金、税收减免等奖励,以调动非公经济组织更多地引进科技工作者,更多地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3.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强化自身建设,改变用工管理制度。“打铁还须自身硬。”非公经济要想真正融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大潮,自身也需要完善各方面制度,合法经营,以人为本,爱护员工,科学生产,提供合格的产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提高自身形象,积极履行共享义务,保护环境,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富。要采取措施让非公经济组织管理者充分认识到,给本单位的科技工作者评定职称,不仅是一种社会义务,其实更是本单位实力和竞争力的体现,可以增强本单位的创新能力,从而增强市场占有率,提高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要指导和督促非公经济组织参照事业单位和国企的职称管理机制,创新本单位的用人制度和职称评定制度,将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安排、业务深造、工资薪金、职位晋升等与其本人的职称和工作技能、工作贡献等直接挂钩,以确保各个非公经济组织均能按照政策规定为科技工作者评定职称创造条件,并有效调动科技工作者本人参与评定的积极性。

(二)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个人申请、第三方社会组织评定、用人单位聘任的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和管理体制

在我们的调查中,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的最大问题就是“无人管”。人事部门可能是没有精力管,行业部门很多又不愿意管,而其他部门又没有权力管。因为我们研究的是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的职称评定问题,科协是“科技工作者之家”,所以,我们建议政府可以充分发挥各级科协的作用,建立一套由个人申报、科协制定标准、社会中介组织评审,政府人事部门宏观调控和把关,最终纳入政府人事部门统一备案管理的职称人事制度,从而形成“尊重知识、培养人才、重视人才、尊重人才、科学管理人才”的良好机制。只有统一的政府认可的职称,才可以加强科技工作者流动,提升整个区域的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具体做法如下:

1.人事部门要适当放权,并赋予科协对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统一协调、综合管理的重任。政府人事部门可以仅行使对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的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职能,把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中的其他权力下放给科协。科协拥有学科齐全、地位超脱、同行科技工作者组成的各级学会及学科带头人密集等优势,完全有资源、有能力担当此重任。政府要授权科协依据有关政策统一制定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的资格条件、评价指标和标准、操作规程、考核管理等具体规定,并可以由科协牵头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共同组成的“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指导委员会”和“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复核委员会”。其中“指导委员会”负责相关文件规定及评定结果的审议、评定过程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复核委员会”则负责相关投诉、裁定等工作。

2.引入“第三方”科技社团负责职称评定的具体工作。人事部门可以授权科协要求对其所属科技社团的资质条件进行评估,选择符合条件的科技社团作为“第三方”具体负责本行业系统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工作。

通常科协所属的科技社团尤其是学会,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具有对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和能力。同时,这些科技社团作为高层次的科学共同体,囊括了本学科、本专业最优秀的人才,具有跨学科、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组织网络优势,横向联系广泛,会员数量众多,专家资源丰富,具有广泛认可的学术权威性,能够在本学科领域得到科技工作者的充分信赖和支持。作为非营利性组织,社团能够坚持价值取向而不是利益取向,地位相对客观和超脱,专家视野广阔,受局部影响较小,在评价过程中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科协及其所属科技社团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对非公经济单位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进行宣传,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根据自己的专业到相应社团提出职称评定的申请(不必经用人单位批准),并按规定提交评审材料。科技社团评审结束后报“非公经济单位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再报人事部门确认和批准,最后由人事部门和科协共同颁发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此举既解决了非公经济单位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缺乏直接申报渠道、“无人管”状况,又引导科技社团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

3.非公经济组织自主聘任。从整个社会发展和人才流动来看,尤其是科技工作者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评价和衡量标准,而职称评审恰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非公经济组织应该重视其科技工作者的职称评定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帮助职工进行职称评审。但是科技工作者取得相应的职称资格后,可以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科技工作者的职称、能力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聘任。一旦聘任要按相应职称兑现津贴,不聘任者要允许科技工作者另外择业。无论聘任与否,其职称资格均要进入本人档案,为人才流动奠定基础。

4.科技工作者自己需要重视和珍惜职称评审。科技工作者应该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职称评审,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创新精神及能力。科技工作者要认识到,只有通过职称评审,才能让自己的业绩和能力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才能够提高自己的科研创新能力,为社会发展发挥自己的才能。同时取得相应的职称,也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业界地位,增加收入,是和谐社会互利共赢的最佳体现。

(三)针对非公经济组织特点,构建与其相适应的职称评定标准

1.弱化对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等的“硬性”规定。非公经济组织的科技工作者大多处在生产一线,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在发表论文和外语学习等方面普遍存在不足,但这些人实践能力强,在技术革新方面具有相应优势,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具体建议:(1)可以将有意义的和具有推广价值的实践总结代替公开发表的论文;(2)可以将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发明和创造代替科研项目;(3)可以将英语和计算机的考试成绩降低要求或取消,而代之以工作经验和积累。

2.引入科研成果转化指标作为可以优先评定和破格晋升的条件。现实中很多的科技工作者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相应的具有创新意义的成果,甚至有些成果应用会带来巨大的社会财富。建议由科协牵头成立“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科研成果转化认定委员会”,一年几次对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的科研成果转化进行认定,可以从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带来的利税,形成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产业,促进市场份额扩大等方面进行认定,分成几个级次,不同的级次在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定中可以作为优先评定和破格晋升的条件予以体现。

3.搭建职称、职业资格“互通立交桥”,减少人为的职称转化障碍。目前我国企业中还存在干部职称和工人职称的区别,有些行业同时存在职称、职业资格,甚至有国内资格、国际资格,还有些行业会存在跨学科、跨专业不同资格共存等现象。建议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搭建职称、职业资格“互通立交桥”,对无职称但拥有职业资格的科技工作者要制定“互认”办法(如技师与工程师之间),直接将职业资格转化为职称;在评定高一级职称过程中对拥有职业资格、两个及以上资格者要优先考虑等。

(四)充分发挥科协作为科技工作者“娘家人”优势,更好地为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提供服务

1.加大职称评定的宣传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包括报纸、电视、广播、网站,让广大科技工作者可以很方便地查阅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甚至可以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科协系统更应该充分利用自身平台向非公经济组织和科技工作者宣传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程序和条件,以及评定职称给本人、所在单位和社会带来的好处,让非公经济的管理者和每一位科技工作者都能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吃透政策精神,有的放矢地参与职称评定。

2.加强职称评定的相关培训。大部分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缺乏系统的继续学习时间。科协系统可以充分利用所掌握的资源和优势,为不同行业甚至不同企业,量身定制专门的职称评定培训方案,对科技工作者参与职称评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他们提升个人素质、满足职称评定要求。既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又实际解决企业和科技工作者的困难,实现社会共同进步。

3.成立“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服务机构,为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提供个性化服务。根据我国目前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很多非公组织,尤其是中小企业通常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更没有专门的人事管理部门。但是在非公经济中,中小企业占据大多数。针对一些中小型非公经济组织没有设人事档案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实际,建议科协系统成立“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服务机构,及时为每一个有需求的科技工作者提供职称评定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受理相关投诉和举报,尤其对无人事档案管理的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要进行统一登记、代理人事档案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信息并保持联系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参加职称评定。此举可使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真正找到归属感,从而真正投身到和谐社会的共建中来。

总之,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非公经济的创新发展。非公经济的创新发展又取决于非公经济科技人员的数量和创新能力。要吸引大量的科技工作者投身非公经济,并且留住优秀的科技工作者,目前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解决非公经济科技工作者的职称评定问题。我们需要重视非公经济的创新发展,共同解决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的职称评定问题,解除非公经济组织科技工作者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公平,实现改革继续深化,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1月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报告[EB/OL].(2014-02-14)[2014-03-18].http://www.saic.gov.cn/zwgk/tjzl/zhtj/bgt/201402/ P020140214435538190260.pdf.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

[3]赵永前.国内外科技投入现状与趋势分析[J].人民论坛,2011,(12):134-135.

责任编辑:高文河

C962

A

1671-3842(2014)05-0086-05

10.3969/j.issn.1671-3842.2014.05.19

2014-04-15

姜文华(1972—),女,山东莱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会计审计理论与实践、区域经济。

国家统计局科学研究项目“我国各省市区软实力比较研究”(LY115);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优化的互动机理:模型研究、实证检验、比较和对策分析”(12YJC880064);济南市科协国家科技思想库项目“非公企业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状况调研及对策”(SD1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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