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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改革探析

2014-04-10方竞FANGJing

价值工程 2014年8期
关键词:案例中职法律

方竞FANG Jing

(四川化工高级技工学校,成都 611130)

(Sichuan Chemical Engineering Senior Technician Training School,Chengdu 611130,China)

1 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1 法制教育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素质已成为合格公民的必备素质。中职学校对学生进行专业理论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同时,应注重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通过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使其领会法律的价值取向和内在精神,将法律知识内化为学生的法律行为,为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顺利走向岗位、走向社会做好必要储备。

1.2 加强法制教育是预防犯罪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中职学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频繁发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这和中职生法制教育缺失有着直接的关系。中职学校的学生年龄小,自身辩认能力差,心智不成熟,处理问题容易冲动。但基于青少年的易教化特点,我国普遍采取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政策,以此来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从实践效果看,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

2 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中职教育以就业为目的,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中职学校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上,甚至有些学校提出让文化基础课为专业课让路,忽视法律课程,压缩课时,并且降低考核标准。学校片面追求专业技能指标,客观上导致中职生法律知识欠缺。

在许多中职学校的教学安排中,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将法制教育认定为德育教育的补充,这样的定位忽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忽视了法制教育相对于德育教育独立且不可代替的作用,从而导致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修养较低等问题,客观上造成更多的违法行为。

2.2 法制教育内容落后 目前我国法律体系正在逐步的完善,而中职学校虽然都开设了法律课程,如《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与法律》,但教材内容滞后,过于宽泛,偏重于理论,与中职生特点相关的案例比较少,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中职学校不能及时的补充和更新教学内容,很难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学生学习积极性也不高,法制教育的效果也不理想。

2.3 任课教师能力薄弱 中职学校的法制课程老师大多都是由政治课老师兼任,很少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法制观念陈旧,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贫乏,不能针对中职生群体的思想状况和社会生活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教学实效性低。

2.4 教学模式单一 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中职学校教师普遍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讲授法律课,即以理论为主导,严格按照教学程序传授系统知识,要求学生死记硬背条文。教学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实际案件分析,导致理论与实际脱节,难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致使中职学生在遇到一些法律现象和问题时无所适从。

3 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改革途径

3.1 营造校园法制环境 学校是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应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校园法制氛围。比如:①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②利用学校和校外司法专业人员的法律资源,开展“法制教育系列讲座”;③组织学生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切身感受什么是违法与制裁;④将法制教育融入于其他学科当中,通过在其他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法制教育。

3.2 整合相关法律课程 学校应结合中职学生特点整合相关法律课程,了解学生最缺乏哪些法律知识,最需要哪些法律知识,最想了解哪些法律常识,开设与中职学校学生身心发展阶段相适应以及紧扣专业实际的法制教育课程,针对实际情况开展法制教学。比如,对财会专业的学生要讲《经济合同法》和金融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旅游专业应开设《旅游法》课程;《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则应作为汽修类专业学生必修的课程;《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则作为幼教类专业学生必修的课程;面对即将毕业的中职生,要重点讲《劳动法》、《公司法》以及有关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求职择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3 提高任课教师法律素养 加强对法制教育任课教师的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一是重视任课教师对新知识的吸收,定期挑选骨干教师到高校或者基层法律机构进行专门法律学习、培训和实践。二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主动走进企业,了解用人单位对员工法律品质素养的实际需求,促进法制教学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适当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到教师群体中,也可以聘请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来学校任教。

3.4 提高法制教育教学质量

3.4.1 突出案例教学 中职法律教材是根据我国宏观的法律法规编写的,其理论性强、范围广、内容多、概念抽象,不便于中职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针对现有教材内容的局限性,教师应尽量结合中职生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讲授、案例、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尤其应坚持以案例为载体,突出案例教学。案例能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形象的现实例子,将现实生活中真实、具体、高发性的青少年违法案例引入课堂,例如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致人伤亡、盗窃、抢劫、网络犯罪等,从而更好地让中职生理解法律的严肃和违法的后果,使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实际作用,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

3.4.2 运用多种信息化教学手段 信息化是当前社会的基本特征。报刊、电视、网络等已成为中职学生学习知识、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同时也使学生知识来源多样性。现代教师应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教学手段,积极引导学生从多方面学习法律知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应引导学生关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传媒,同时可以把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庭审现场》、《经济与法》等优秀的法制节目带进课堂,以丰富的多媒体形式和贴近学生生活的鲜活案例,让学生感受和体验法律的严肃性,切实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4 结论

加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中职学校更应随时代的发展而采取相适应的措施,在充分认识法制教育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及时更新教材内容,丰富教学内涵,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方法,才能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1]阎弘宇,杨海燕.论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培养[J].教育纵横,2006(12):55-56.

[2]李西海,盛兆林.现代化与未成年人犯罪[J].未成年人犯罪问题,2009.

[3]刘彩红.中职法律基础课中案例教学法初探[J].成才之路,2009(04).

[4]孙晓楼.法律教育[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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