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道德的本体澄明
---基于萨特的伦理思想
2014-04-10陆建军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陆建军
(安徽大学体育军事教学部,安徽合肥230039)
体育道德的本体澄明
---基于萨特的伦理思想
陆建军
(安徽大学体育军事教学部,安徽合肥230039)
萨特的伦理学思想建立于“存在先于本质”之哲学基础上,具有存在主义本体论意义。基于萨特的伦理思想分析发现:人的绝对自由是体育伦理的本体论基础,人应通过对绝对自由的选择决定自己是否从事这项运动、参与这场比赛;在本体论基础上对体育道德进行探讨,才能回归本真的体育,进而夯实体育伦理的理论基础。
体育道德;萨特;伦理思想;存在先于本质;本体论
Author's address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M ilitary,Anhui University,Hefei230039,Anhui,China
体育作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存在,是人类道德行为的一部分,同样要面对“什么是善的体育”“什么样的体育行为是道德的”“如何判断和维护其道德性”等问题。随着竞技体育狂飙式的发展,体育商业化、市场化、集群化和社会化的不断加深,体育已经成为当今最重要的社会存在之一。它一方面代表了公平公正、拼搏向上、积极进取和健康快乐的精神,另一方面却成了滋生贪污腐败、弄虚作假、药物滥用、环境破坏的温床。当代关于体育伦理的研究很多,如孙伟等[1]的《我国体育伦理学研究的历史演进与发展规律》一文较为详尽地综述了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相关研究。笔者认为,当今体育伦理学的研究仍主要集中在实践层面,实用主义的色彩过于浓重,对伦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明显不足,尤其关于道德形而上学的哲学探讨至今仍较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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