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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雷州地区的官办慈善事业

2014-04-10曾国富

韶关学院学报 2014年11期
关键词:赈济雷州慈善事业

曾国富

古代雷州地区的官办慈善事业

曾国富

(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广东湛江524048)

古代雷州地方官府在财政困难,支出控制极严的情况下,仍不忘慈善事业的兴办,其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最高封建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长治久安,对慈善事业高度重视。然而,古代雷州地区的官办慈善事业也存在着局限,明显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地方财政困难,使慈善事业未能充分发挥其解民困厄的积极作用;二是吏胥因缘为奸,从中渔利,削弱了慈善事业的功能。

古代;雷州地区;官办慈善事业

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自然灾害频生,统治阶级剥削残酷,民众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社会矛盾、阶级矛盾由此激化。为了缓和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历代封建王朝都重视慈善活动的开展;有远见有作为的地方官也本着以民为本、仁慈为怀的精神,或动用官帑,或捐献私俸,对受灾或遇困的民众展开救济,以协助民众渡过难关。在官府(员)慈善义举的感召之下,越来越多的富裕之绅民也加入了慈善的行列。笔者在披阅雷州方志过程中,也发现有不少有关官员、士民慈善活动的记录①关于古代雷州地区士民从事慈善活动的历史,笔者已撰专文论述,参看《明清时期雷州地区士民义举述论》,载《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现据这些史料,对古代雷州地区官办慈善事业的概况略作归纳概述。

一、古代雷州地区官办慈善事业概况

官办慈善事业,包括地方官府利用官帑兴办及官员个人捐俸举行两个方面,其中以后者为常见。

(一)赈济灾民

古代社会,民众生活艰难,突遇水、旱、风、虫、地震或流行病等自然灾害,居室财产顿失,农作物欠收,更是面临死亡的威胁。因此,官府的赈济活动不可或缺。

早在唐代,已有官员在雷州开仓赈济灾民。如:王琇,原任户部侍郎,为奸臣韩洸诬告,被贬至雷州任司户参军,“既至,会计仓粮,赈救荒歉,民甚德之”[1]卷16,流寓,404。但是,相对于个别官员的一时义举,制度建设更显重要。俗话说,不打无准备之仗,欲在灾荒之年能及时开仓赈济,必须在非灾荒之年储备粮食物资,建立仓储制度。

为协助灾民渡过难关,古代中央统治者及雷州地方官对设仓储粮以便灾害来临时开展赈济工作给予了重视。例如,元朝统治者就已认识到:“救荒之政,莫大于赈恤”,并已在灾荒时刻或对困难人群开展赈济活动,其中,“赈贷有以鳏寡孤独而赈者,有以水旱疫疠而赈者”[2]卷96,食货四·赈恤,2470。据《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1368卷《雷州府部·雷州府公署考》记载:明代,雷州设有预备仓,在海康县治西;有广积仓,在郡城贵德坊;有四门义仓,“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设,因是年饥疫,御史刘会按郡,檄府、县立义仓,东、西、南、北关内各置一,预备仓谷储赈,每仓储谷六百石,著关内乡老收支,德意良厚”。遂溪有陈留仓,设在遂溪县治内;预备仓,在遂溪县西北儒学之后,“嘉靖十年(1531)知县张惠鼎建,积谷以备荒旱”;遂溪还有“义仓”二:一在遂溪二十一都城月村;一在二十二都土扎村,“嘉靖十一年(1532)知县张惠鼎建,积谷以备义需”。徐闻亦设有义仓,“凡二处,俱在分司东”;另有预备仓,“在贵生书院东”[3]卷1368,雷州府部·雷州府公署考,20205-20206。

有了仓储制度,灾后赈济工作的开展就有了保障。例如,宣德十年(1435)三月,巡按广东监察御史杨翰等奏:“广东肇庆、雷州二府去年春旱,田苗枯槁,秋田又被飓风涌潮渰(淹)没,禾稼无收,人民饥窘,已验实开仓赈济,谨具以闻”[4]卷3,五,0071。正如明仁宗所言:“预备仓储,正为百姓,比之前代常平,最为良法。若处处储积完备,虽有水旱灾伤,百姓可无饥窘”[5]卷27,市籴,3040。如:王敬,明代“永乐间(1403—1424)知雷州……府境被潮水,民多溺死。(王)敬设法赒其家,多赖全济”[6]卷82,雷州府·名宦,1256;戴嘉猷出知雷州,“时久旱……民告饥,即请赈贷之”[1]卷15,名宦,388;王麟,天顺二年(1458)知海康县,时“流贼猖獗,民不聊生。(王)麟极力赈抚”[7]卷4,名宦,81。清初,陈嘉善于顺治八年(1651)任海北南道,“时兵马纵横,闾阎无家”,陈嘉善全心尽力于“招抚流离,加意赈恤”的工作,使雷州社会秩序得以安定[8]卷10,名宦,315。总之,在灾荒或动乱之年,能动用预备仓的储粮开展赈济工作,多少可以缓解民众生活无着的艰窘,解救燃眉之急。

(二)对弱势人群的抚恤资助

弱势人群主要指老弱病残者及孤儿寡妇。这些人或已失去或还不具备劳动能力,生活困苦,很需要官府或他人的扶助。在古代雷州,有两项重要设施是旨在救助、抚恤弱势人群的,一是官府设置的养济院;一是贤良官员捐俸设立的“贡士庄”。

养济院,顾名思义,养育与救济兼顾,是对孤寡老弱、病残无助者的抚恤,使之得以存活。据《古今图书集成》记载:明代,雷州养济院“旧在西城外旷坡上,后因麻风污人,改孤老院于白沙坡,徙麻风院于蔡黎村”[3]第1368卷,雷州府部·雷州府公署,20205。可知养济院原来是孤老院与麻风院两院合二为一,后分开经营管理;前者旨在救助,后者旨在治病。遂溪、徐闻二县亦设有养济院。遂溪养济院在县城西北部登俊坊,洪武三年(1370)知县王渊创建;徐闻养济院未记具体地址及创建者[9]卷55,雷州府·公署442-443。养济院的设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贫苦无依的鳏寡孤独及残疾人的生存问题。

此外,官员抚恤弱势人群的记载也不少。如:虞应龙,南宋咸淳(1256—1274)中由太常簿知雷州,曾“宽赋税以恤孤婺”,即抚恤孤儿寡妇[1]卷15,名宦,384;赵文奎,明正德(1506—1521)中以监察御史出守雷州,“加恤耆老,剔奸植弱”[1]卷15,名宦,387;嘉靖十三年(1534)任遂溪县典史的郑遂,在海潮冲决堤岸,“田畴千顷沦龙窟”的情况下,“捐俸具牛种以佐贫窘,民咸赖之”[1]卷15,名宦,394。

贡士庄是南宋时期雷州知府薛直夫带头出资购田置庄,积蓄钱财以供雷州士人应科举考试的一项慈善事业。

据余炳《贡士庄记》:南宋时期,雷州地区教育事业发达,“士生其间,尚气节,研义理,习词章,鼓箧近千人”。岁在己亥(1239),纪念北宋著名学者苏轼、苏辙兄弟的颖滨祠建成。十月朔日(初一),衣冠毕集,举行落成典礼。其间,知府薛直夫考虑到原有的贡士庄规模小,助教助学作用有限,决定由自己捐资作榜样,动员众人捐集资金,扩大贡士庄规模。于是,“乃输钱五十万,诸生鸠合亦如之,贸易膏腴,鳞载于籍,主以学官,掌以前廊,会以司计,积二年租,可如郡所出数”。这样,由知府带头倡捐,集得资金百余万,买得良田一片为田庄,由学官掌管,府、县学校诸生应科举考试,盘费便可得到资助。贡士庄的设置,激励了诸生的勇气与信心,故余炳在《贡士庄记》中说:“士犹兵也,文场犹战(场)也。士饱而歌,前无坚敌者,气全也。故文以气为主,未战当养其气。今侯(薛直夫)斯庄(贡士庄)之辟,是先养其气也……继自今登高科,跻膴仕,当彬彬辈出,薛侯吹送之惠岂可以世数计哉”[8]卷18,艺文,497-498。

海康知县沈汝梁亦曾给海康县儒学捐资购买会课田以资助贫困生徒完成学业。这一举措“不惟均田赋以恤民穷,抑且兴旷典以恤黉士”,民与士均受益[8]卷18,艺文,523。

古代雷州生员多来自贫穷人家,贫困成为制约其学业的一大障碍。于是,官员(包括教官)慷慨捐俸资助这些生员学士,此类慈善事迹在方志中也屡见不鲜。

(三)施医给药

这方面的主要措施是设立惠民药局及开设医学(院)。

雷州惠民药局之设最早始于南宋薛直夫任知州期间。据方志记载,南宋嘉熙元年(1237),薛直夫知州事,兴利除弊,开展了一系列新政。其中,鉴于“雷俗不知医药,病则专事巫祷,公创立惠民药局教以医疗,有仁者之政”[1]卷15,名宦,383。但此项慈善举措未能维持太久,惠民药局“不逾时废为荆莽”,原因是“粤俗尚鬼,未有如雷(州)之甚者,病不请医而请巫,香币牲牷,焚修忏祝,竟与病人相终始”[1]卷11,秩祀·论曰,317。由于雷州人信巫不信医,药局门可罗雀,只得关闭。

此外,雷州还设有医学。据《广东通志》记载,明代,海康县有医学,在府治东北安仁坊;遂溪县医学在县南惠民坊;徐闻县医学在申明亭东[9]卷55,雷州府·公署,442。这是正式的地方医疗机构兼医学教育机构。医学负责医治当地民众疾病,并建立了考核制度,根据医官的医疗效果以赏罚之。但由于雷州人信巫不信医,大约医学也未能充分发挥其治病救人的效用。

(四)掩埋尸骸

战争、自然灾害以及古代南方特有的“瘴疠”,常使人死于非命。死者(尤其是流寓过客)常常得不到安葬,露尸荒野,成为孤魂野鬼。一些仁慈为怀的地方官便出于对逝者的怜悯,出资掩埋尸骸。其中,尤以元代官员吕珫捐资建“泽幽堂”事迹最感人。

据《万历雷州府志》卷21《古迹志》记载,泽幽堂“在郡北阜(山地)”。此堂建置的缘起是:雷州由于“瘴疠”盛行,人易患病而死,死而不得安葬,境况凄楚:“雷阳(州)……瘴疠时行,凡六气乖和,冒其燥湿寒暑,至于札瘥夭昏(遇疾夭死)者众,或时乡逆旅,宦迹征徒,死者无归,生者无措”。海北海南道佥宪吕珫“推均气同体之念,发怵惕恻隐之心,特捐己俸二千五百缗创地于雷阳郡北之阜,建立精蓝,名匾‘泽幽’”。泽幽堂建成,未及一月,就有百余具遗骸送至掩埋。这或可算是雷州历史上的第一所“殡仪馆”兼陵园——专司尸骸掩埋。

官员捐资掩埋露尸之事也不时可见。如明朝永乐七年(1409)知雷州府事的黄敬,“境被潮灾,民多溺死,公(黄敬)捐俸葬死恤生”[1]卷15,名宦,385;罗一鸑,嘉靖间任雷州知府,“壬子(1552)夏,忽咸潮大浸,沿海居民漂尸盈野,公(罗一鸑)哀悯,令人函收瘗之”[1]卷15,名宦,389;王麟,明朝天顺二年(1458)知海康县事,“疫作死者万计,给棺木,立义塚瘗之”[1]卷15,名宦,393;明朝天顺、弘治、正德、嘉靖年间,朝廷在广西合浦及雷州设珠池,以太监主持,毒害一方,害死良民无数。朝廷委派来视察的大员李某“老成仁厚,入雷(州),目击暴骨,戚然动念,捐赀棺埋之”[8]卷18,艺文,513。张师益于万历初知徐闻县事,亦曾“瘗枯骨”,即掩埋灾后死亡人员遗骸[8]卷18,艺文,394。

二、古代雷州地区官办慈善事业举行之前提及其局限

古代雷州地方官府在财政困难,支出控制极严的情况下,仍不忘慈善事业的兴办,其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最高封建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长治久安,对慈善事业高度重视,将之视作缓和阶级矛盾,预防陷于绝境的民众揭竿而起的重要“法宝”之一。为此,历代统治者都要求地方官要将慈善事业作为行政措施之一加以奉行,并为此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与制度。如:南宋在嘉熙四年(1240),“诏诸路提举常平司覈(核实)所部州县常平仓之储以备赈济”[5]卷27,市籴三,3034。元代统治者对惠民药局的设置就很重视。《元史·食货志》载:“元立惠民药局,官给钞本,月营子钱,以备药物,仍择良医主之,以疗贫民”。即官府先预拨资本,以利息为经费。惠民药局由各路正官管辖,药局所设医官,上路二名、下路、府、州各一名。明承元制,惠民药局制度及经营状况估计大略相同。宣德三年(1428),朝廷又重申“令天下军民贫病者,惠民药局给与医药”[3]卷415,太医院部,34694。

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借鉴宋朝常平仓制度,令全国各州县均设四个预备仓于四门之内,由官府给钞,以钞籴米,以备赈济[10]卷79,食货三,1924-1926;每遇荒歉之年,“有司往往先发粟,然后以闻”[10]卷78,食货二,1895。这样,就打破了以往历代赈济先勘灾后奏报再赈济的制度,使救灾得以及时进行。

然而,古代雷州地区的官办慈善事业也存在着局限,明显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雷州地方财政困难,使慈善事业未能充分发挥其解民困厄的积极作用;二是吏胥因缘为奸,从中渔利,削弱了慈善事业的功能。

“雷(州)财赋不饶于潮(州),商布不凑于广(州),疆土不拓于琼(州),交黎征发,害先中之,自昔号称鱼龙之乡(按,指水灾频繁),迁谪者时至止焉”[8]卷15,名宦,380。这段文字反映的是古代雷州地狭人寡,灾害频生,屡屡对海南黎族叛乱的征讨战争对雷州的摧残也很严重,使得雷州经济落后,成为贬谪官员之所。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方财政并不宽裕,因此用度控制较严格,不允许随便动用公帑。因此,只能选择严重灾荒之时进行赈济。这就是官员常常要捐俸赈济或抚恤受灾之民的原因所在。

由于财政艰窘制约了慈善事业的开展,一旦遇上灾荒,民众无以为生,反叛之事便难免发生。《嘉庆雷州府志·副使莫天赋重修雷州城垣记》就为我们揭示了这方面的信息。其中云:“嘉靖甲子(1564)夏,淫雨连旬,澎湃横流,坏民居畜产不可胜计。而郡城之南,楼橹之崩陷汩没,大较深二丈余尺,宽数十丈有奇;西北亦如之。盖雷阳(州)所未有之变也。是时,绿林巨奸虽甫宁息,而潢池弄兵小丑恣其无忌,乘间斗捷,都邑汹汹,神驰色夺”。这是水灾引起的“绿林巨奸”和“弄兵小丑”,虽然他们只是占据河流、沼泽、湖泊为乱,人数团伙也可能不算太多,武器也未必很精良;但他们“恣其无忌”,无法无天,打家劫舍,杀害人命,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危害还是极大的,故“都邑汹汹,神驰色夺”。《编修吴道南海康令陈锦德政碑记》也提到:万历初年,“会海潮涨溢,民居其间(海康东南洋田)者,屋宇赀(资)菑(初耕地)悉漂流,且咸水灌入,禾苗皆焦,时有迫于饥寒者去而为盗,山海蝟集,不可搜捕”[1]卷20,艺文,443。而受灾之民之所以走上反叛作乱之路,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援助有关。

一些慈善措施,初始时“德意良厚”,对救济灾民也起过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推移,或因管理不善,或因“吏胥为奸”,慈善制度或举措渐遭破坏,终至废弃。如海康县四门义仓,因“奉行不善,出陈易新,吏胥为奸,失建仓之初意矣。今(清代)废”[3]第1368,雷州府部·雷州府公署,20205。义仓储谷本为备荒施赈,然而,在开仓粜粮时,粮价虽比市场价低,但购得者却尽是富商大贾,“贫民鲜受其惠”,富商大贾购得粮食后则高价售出,大发灾荒之财;而义仓纳粮储备时,又采取“科派乡民”的办法,因此,义仓不但起不到救灾的作用,反而成为民众的额外负担,民“苦赔累”,终于只得罢废[1]卷8,建置,240。

[1]欧阳保.[万历]雷州府志[M]//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79.

[2]宋濂.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3]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M].北京:中华书局;成都:巴蜀书社,1987.

[4]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明英宗实录[M].北京: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5]张廷玉.续文献通考[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

[6]李贤,彭时.大明一统志:下[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

[7]刘邦炳,陈昌齐.海康县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广东府县志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

[8]雷学海,陈昌齐.嘉庆·雷州府志[M]//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书.嘉庆十六年(1811)刻本.湛江师范学院图书馆,藏.

[9]陈大科,戴曜,郭棐.广东通志:下[M]//中国科学院图书馆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43册.北京:中国书店出版,1992.

[10]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The Ancient Leizhou Area Government Run Charities

ZENG Guo-fu
(School of Law and Politics,Z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Zhanjiang 524048,Guangdong,China)

the ancient Leizhou area official charity relates to disaster relief,for the vulnerable pension funding,the medicine administration,bury corpses etc.The local government of Leizhou in financial difficulties,expenditure control was very strict conditions,initiate still did not forget to charity,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asons is the supreme feudalrulers to rule the long period ofstability,high attention to charity;however,in ancient Leizhou the official charity also had limitations,evident at two aspects:one was the Leizhou local financial difficulties,the charity failed to fully play its positive role in people suffering difficulty;two was the Lixu raping greedily and reaping profits from,weaken the function of philanthropy.

ancient;Leizhou area;the official charity

K248;K291/297

A

1007-5348(2014)11-0005-04

(责任编辑:宁原)

2014-06-23

曾国富(1962-),男,广东信宜人,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及广东地方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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