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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常见问题分析

2014-04-08

山西建筑 2014年4期
关键词:资质委托检测

陈 涛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重庆 400014)

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常见问题

1.1 超资质检测

1)检测机构本身不具备某项检测资质。

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主管部门为技术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测企业应分别通过技术质量监督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批,二者缺一不可,在检测报告上应分别加盖计量认证专用章(CMA标识)和检测资质专用章,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检测资质又分为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有的检测企业未同时通过计量认证和检测资质审批即开展检测业务,或开展与所取得的专项检测资质不相符的检测业务,都属于超资质检测。

2)检测机构所具备的检测参数不齐全。

检测资质实行检测参数管理,根据检测机构所具备的技术管理能力确定其允许的检测参数,检测企业所检测的参数指标超出了资质范围也属于超资质检测。如某检测企业仅取得了门窗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检测参数,未取得传热系数这一检测参数,则不能对门窗进行“四性”检测。

3)检测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

检测资质条件规定了企业应聘用的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人员的最低数量,有的检测企业在成立之初检测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当检测人员发生流动,人员数量减少而不满足最低要求时,相应的检测资质会受到影响。检测人员应在各自取得的检测资格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当超出该范围检测时即属于超资质检测。

1.2 内部管理制度混乱

检测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检测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有关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工作流程,细化检测审核程序,防止因审核把关不严产生错误的检测结果。推进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同时对于关键的检测环节进行视频保存,便于随时查阅。有的检测企业材料堆放混乱,混凝土试块混淆,导致检测结果错误;混凝土养护室温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混凝土养护不到位,强度检测结果不具有代表性;检测报告审核把关不严格,签发出来的检测报告存在明显错误;人员培训不到位,检测经验不足,难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1.3 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有的检测企业面对委托单位不合理要求时,不坚持原则,更改检测参数、检测结论等实质性内容,有的甚至未经检测即出具检测报告,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

1.4 检测方法错误

质量检测应遵循科学的方法,当方法不当时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比如:在检测钢筋强度、混凝土强度时对检测设备操作有误;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时混凝土回弹布点数量、强度取值不满足要求,混凝土碳化深度判定错误;检测试件不满足检测标准要求,如玻璃幕墙“四性”检测试件面积、跨度不满足标准要求等。

1.5 委托单位行为不规范

1)委托检测参数不符合要求。施工质量验收等规范对需复验的项目、参数均有明确规定,但有的委托单位因为种种原因委托检测参数偏少,不满足规范要求。比如:抗震钢筋的力学性能检测未计算出超强比、强屈比及最大力下的伸长率等;结构胶复验时,未检测正拉粘结强度值;预应力标定时未检测规范规定的参数等。

2)委托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委托单位片面地为了减少检测费用,降低检测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比如: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时,梁、板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扫描数量不足;室内环境检测房间数量不足;门窗“四性”检测数量不足,未覆盖平开、推拉等不同类型门窗;建筑保温浆料同条件养护试块检测数量不足,未满足GB 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每一个检验批不少于3组的规定等。

1.6 检测结论依据不充分

检测结论是检测报告的核心内容,应建立在检测标准、检测数据等依据准确可靠的基础之上。当依据不充分时,检测结论也站不住脚。比如: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时,未对混凝土强度、钢筋规格数量及强度等进行全面实测实量,仅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就下鉴定结论;采用声波透射法测量桩身完整性时,当测量桩长与实际桩长不一致时,未查明原因,即对全部桩身质量下结论;有的检测依据为无效依据,选用了已作废的或不是有关国家强制性规范指定的标准,如成品钢筋的力学性能检测、门窗四性检测等。

2 常见问题的形成原因

1)未形成公平竞争、合理有序的检测市场。

检测企业恶性竞争,低价中标现象普遍存在,导致检测企业“入不敷出”,难以维持正常的检测工作,无法保证检测质量。受低价中标影响,管理正规的检测企业成本相对较高,在恶性市场竞争环境中处于不利位置,反而无法将企业做大做强。

2)检测企业诚信缺失。

质量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略社会效益及社会责任,随意更改检测原始数据,降低了质量检测的客观公正性。

3)检测企业自身质量控制能力有待提高。

人才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人才战略实施不到位,忽略人才的培养将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新材料、新设备不断应用于建设工程,相应对检测设备、检测条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检测设备、检测条件跟不上技术发展的需要,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必然会降低;管理手段落后,质量体系不健全,制约检测企业质量水平提高。

4)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成本低。

我国现行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基本上是仅对来样负责,当因检测原因导致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时,检测企业往往以仅对来样负责为借口推脱责任,逃避处罚,客观上导致少数不良企业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

5)建设、施工及监理等市场责任主体缺乏对质量检测机构有效约束。

质量检测专业性强,种类较多,建设、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对检测企业内部管理程序、检测要求及检测报告内容等缺乏深入了解,仅关注检测结论是否合格,难以对报告的准确、真实及有效性作出判断,比如:检测数量、检测方法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检测仪器设备选用是否正确,是否已检定合格;检测企业确定的检测依据是否正确等。

6)委托单位质量意识差,责任心不强。

目前多数情况下由施工单位直接委托检测单位,个别施工单位在选择检测单位时明示或暗示“要保证检测结果合格”,客观上让虚假检测报告有生存空间。检测机构在工作性质上属于中介机构,受委托单位委托开展检测工作,如果因为检测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最终受损害的还是委托单位。

3 解决问题的办法

1)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虚假检测报告。

主管部门加强检测行业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差别化管理原则,对质量控制能力差、管理水平低的检测企业加大监督力度,促使其加强管理,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真实性;重点关注明显低于市场价中标的检测项目,加大抽查频率,强化见证取样、实验室检测行为的监督检查,杜绝虚假检测报告。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与企业资质和个人检测资格审查挂钩,并向社会通报处罚结果。

2)加强检测企业动态管理,完善检测企业的退出机制。

强化企业资质动态管理,重点是取得检测资格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检测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处于检定有效期内,是否已通过计量认证,检测参数是否满足检测资质要求等。对动态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检测企业应督促其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启动退出程序,淘汰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企业,同时适当提高检测资质门槛,从而起到提高检测企业质量、减少检测企业数量的效果,改变检测市场“产能过剩”现状,促进检测行业健康发展。

3)完善检测企业行业管理制度。

探索建立检测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对检测企业诚信进行量化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有关单位选择检测企业的依据之一;推广检测报告二维码防伪技术,防止伪造检测报告;实行检测过程远程监控,防止不规范检测行为发生,并对检测数据自动采集、适时上传,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根据地区物价水平发布检测项目指导价格,确定检测最低价,防止低价竞争;探索改变委托检测方式,由原来的施工单位委托改为由建设单位委托,降低委托单位对检测结果的干扰,提高检测质量。

4 结语

质量检测对保证及提高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存在的各种问题应引起有关各方高度重视,通过增强检测企业质量意识、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等办法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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