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治理:当下困境和未来思考
2014-04-02李裕平
卷宗 2014年12期
李裕平
“中国国家之新生命,必于农村求之;必农村有新生命,而后中国国家乃有新生命”。 梁漱溟
1 治理概念浅析
农村治理是在发展了治理理论后形成的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套全新的概念。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的背景下,公民社会组织正在承担着越来越多和越来越重要的公共管理职能。政治学家把这种由民间组织独立从事的公共管理活动,以及民间组织与政府部门合作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不再称管理(government),而称作治理。在关于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对治理做出了如下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所以,“治理”的基本含义是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治理的目的是指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
农村治理,就是农村权威管理农村社区,增进农村社区公共利益的一个动态过程。农村治理中的公共权威既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民间的,或官方与民间机构的合作。从近代直到现在,治理中国农村的公共权威结构主要由政府、政党和民间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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