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众筹”的地主港融资模式探讨
2014-03-31许长新
华东交通大学学报 2014年5期
孔 凡,许长新
(1.河海大学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江苏 南京211100;2.江苏沿海资源经济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211100;3.河海投资研究所,江苏 南京211100)
2012 年交通运输部颁发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以市场为导向、以港口企业为主体进行港口建设;2013 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014年国务院推出一系列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水运基础设施民营化势在必行。水运基础设施民营化理论可以追随到经济学鼻祖Adam Smith(1972)[1《]国富论》,进而不断有学者论证港口民营化的必要性。在我国资金问题一直是港口建设的核心困难,因此投资主体多元化不失为一个较好的选择[2],但目前港口基础设施投资中民间资本的投入比例却不到1%。地主港(landlord port)具有公私混合特征[3],是国际上流行的集港口融资、管理于一体的模式[4],该模式利用岸线、土地资源产权经营权分离方式进行项目融资[5,6]。但在政府资金不足、企业银行贷款越发不易的现状下,地主港这种融资模式仍面临困难。与此同时,面对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在供应链中地位低,资信水平低,光靠企业信用没有办法获得银行的贷款的现状[7],伴随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众筹”(crowdfunding)模式开始在全球快速产生和发展,将大众投资带入人们视线,为地主港融资模式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提供一种新渠道的可能性。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地主港模式在国外研究和应用已经趋于成熟,YounisK,L B(2010)等[8]研究中指出世界最成功的港口如鹿特丹港、纽约-新泽西港等都是采用地主港模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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