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兼爱思想与公民性品格塑造
2014-03-31龚晓会李丹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4期
龚晓会,李丹
(河北工程大学 科信学院,河北 邯郸 056038)
我国现代社会的建设其实是由一个农业型社会过渡和转变为工业型社会的过程。社会类型的转换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的转型,而且还涉及到了更为深层次的社会结构的调整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管理。在诸种复杂的转变中,位于核心位置的还是人的问题。这正如一个多世纪之前以鲁迅为代表的思想家对于人的发现一样,一百年后我们仍然必须解答这个问题。只不过,与上世纪初思想家们不同的是,当前社会转型中面临的人的问题,最重要的是现代公民性的培育和养成。这也恰恰是中国国民性当中最为缺乏的内容。公民性的培育和养成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龚群等一些学者曾指出公共领域的建设对于公民性培育的重要作用[1]。但是笔者更关注的是作为组成现代社会主体的公民个体自身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方式,即更愿意为一个公民所应具备的公民性品格寻找“精神的营养品”,原因在于后者是解决人的思想转型的主要方面之一。
一、公民性品格塑造之要义
(一)公民性品格内涵与要义
公民性(civility),客观的说,是指公民作为社会的有独立人格的个体所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地位,能够自由从事社会活动,主要是公共领域的活动。[2]但是这种解释只是表述了公民从事社会活动的身份属性和活动边界,未对公民自身进行界定。作为现代社会主体的公民,在社会活动中究竟采取何种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是更为具体和切实的指向,这也正是公民性品格所涵纳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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