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税制的优化设计及可行性研究
2014-03-31王凤飞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4年1期
王凤飞
(河北经贸大学 学报编辑部,河北 石家庄 050061)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引发了诸如投机交易与泡沫经济并存、供不应求与高空置率并存、畸高房价与过度放贷并存等一系列发人深省的连锁反应。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本身应在调控房地产市场中发挥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但因为当前房地产税制存在的若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不合理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优势,积极优化房地产税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2013年11月1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进一步说明了加强房地产税制规范运行的重要性。
房地产税制即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房地产税收法令、征收管理办法以及与房地产权益有着税收关系的规范制度的总称。房地产税是在房地产税制的规范和要求下,税务部门围绕与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活动向房地产税纳税人所征收的税收。但目前很多人混淆了房地产税与房产税的意义,有时还作为同等意义在使用。房产税是向房产的所有人征收的,以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一种财产税。相对而言,我国的房地产税则更为繁杂,是一个比较综合性的概念,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一系列相关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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