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其中国实践
2014-03-28李海龙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发展
李海龙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山东 济南 25010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多个场合下倡导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的国际关系。在周边工作会议、出访俄罗斯、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出席各种国际会议等等,都指出面对国际社会中日益复杂的安全、经济和社会问题,所有国家都不可能置身度外、独善其身。可以说,“命运共同体”是近年来尤其是习近平同志上任以来中国政府大力倡导的有关国际问题治理的新理念,成为世人热议的高频词,也成为中国外交掷地有声的点睛之笔。
这里将以 “命运共同体”这一新的国际关系理念为主要考察对象,系统分析 “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的背景,概括其本质含义,剖析中国在倡导和引领 “命运共同体”中的实践路径,抛砖引玉,以飨读者。
一、 “命运共同体”的提出背景
早在2004年,中共中央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郑必坚就提出了中国应当构建 “利益汇合点”,提议中国发展过程中建立轻易拆解不开的、多方面的和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利益共同体[1]5。而在2011年,《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明确指出:“不同制度、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相互依存、利益交融,形成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2]随后,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在首届 “现代院论坛”上发布 《中国与亚洲:走共同发展之路》报告。指出,今天的亚洲在共同发展道路上正逐渐形成一个日益牢固的 “命运共同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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