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研究进展及述评
2014-03-21徐鸿,郑鹏,2,赵玉
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
徐 鸿, 郑 鹏,2, 赵 玉
(1.东华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抚州 344000;2.东华理工大学地质资源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江西抚州 344000)
环境恶化是人类目前面临的最严重的挑战之一,它往往伴随发展问题而来。矿业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在近一个世纪的大规模采矿活动中,不仅大量消耗了矿石资源,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水系、土壤污染,引发了长期性、大范围的生态破坏,给矿业地区的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和危害[1]。在此背景之下,协调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之间的良性关系逐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术界对矿产开发的生态补偿问题的研究就是缘起于学术界对生态环境恶化的关注。矿产资源的生态补偿问题是“生态补偿”的一个主要研究领域,归纳起来,国内外学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内外学者对生态补偿内涵的探讨
在国外,生态补偿最常见的是生态功能补偿的PES系统,该系统主要是指生态系统服务的受益人对生态系统服务管理者或提供者给予的经济补偿[2]。主要有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政府购买生态服务提供给社会成员的公共支持计划[3];另一种是市场导向的生态补偿,这种方式主要出现在利益主体和成本收益容易界定的情况下[4]。总体而言,国外对生态补偿内涵的理解是:在明确补偿主体、客体和依据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和市场导向两种生态补偿手段并行的补偿系统,具有显著的事前补偿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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