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村镇银行的声誉风险形成及防范研究
2014-03-21敬志红周晓燕
梧州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敬志红,周晓燕
(1.2.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湖南长沙 410128)
我国村镇银行的声誉风险形成及防范研究
敬志红1,周晓燕2
(1.2.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湖南长沙 410128)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微小金融机构,经营业务的主要范围是商业银行的传统存贷业务。村镇银行产生声誉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于资经营时间短,资本规模小、公司治理水平较低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缺失等。必须从增加资本规模、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尽快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等方面入手,提高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加客户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以促进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村镇银行;声誉风险;信任
村镇银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07年2月8日,中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获南充银监分局批准开业,从此,又一类崭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正式诞生。经过6年多的发展,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433家。其中,2007年为18家,2008年为78家,2009年为91家,2010年为277家,2011年为455家;2012年达到了514家,自2013年始到2013年2月7日为止,经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又新增了69家[1]。
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丰富和完善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为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搭建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和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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