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事三疑(外一章)
2014-03-21文/闫纲
文学自由谈 2014年6期
●文/闫 纲
文事三疑(外一章)
●文/闫 纲
一
有史以来,文学分为两大类:韵文和散文,韵文之外都是散文。文、史不分家,散文与说史水乳交融。传奇和话本的出现,散文分成虚构与非虚构两大类。现当代,我们把虚构的散文称作小说等,把非虚构的散文称作纪实文学,包括自传体文学与报告文学等。今之散文,其实是非虚构的散文中纪实文学的一部分,或称狭义的散文。
借此,我希望搞清楚直到现在仍被弄得混乱不堪的体裁定位:理应是纪实文学包括报告文学,而不是报告文学包括纪实文学和散文。报告文学是个筐,非虚构的文体尽量往里装,鼓鼓囊囊,成了体裁圈地,侵犯别人的主权。“鲁迅文学奖”只设报告文学奖助长了报告文学的圈地活动,要么“拉郎配”,要么都往一条道上挤,拥挤不堪。为什么只设“报告文学奖”而不设“纪实文学奖”呢?
二
年度选集何其多!这是好事,人人心里一杆称,但是个人化的、突出艺术风格的选集极缺。大路货的选法年年有,天花乱坠,言行不一。编者骗人说,评委们在上千部的大海里捞针,反复地遴选,如何认真负责。把戏揭穿后,说是书商们干的,天啦,可不能把“选权”交给书商,他们怎么来钱怎么弄。
现在的评奖不只一种,官方民间一齐上,也好。希望在评奖过程中对读者和作者负责,一篇一篇地读,一本一本地选,不要远离文本,不要只委托给极个别评委定生死,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我一个,再给出血的人留一个……让人指着鼻子骂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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