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体育校本课程开发问题的思考
2014-03-21周学荣李慧萌
体育科学研究 2014年3期
汪 波,周学荣,李慧萌
(1.皖西学院体育学院,安徽 六安 237012;2.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校本课程是我国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研究领域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地方和学校课程决策权力与责任的增加,体育校本课程开发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一个重要分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1]。
1 问题的提出
1.1 政策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是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政策依据。特别是在“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2]”的政策背景下,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不同程度的参与了体育校本课程开发,这对体育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学生健康素质的提高、彰显学校的办学定位以及形成学校体育特色方面具有积极的成效。
1.2 约束力过强
强调统一性:规定了体育课程的类别。游戏类、体操类、田径类、球类、舞蹈类、民族体育、游泳、基本运动、水上运动类、其它(如游泳、滑冰和举重)和新兴运动。教学过程强调整齐划一,教学形式强调机械训练。
缺乏合理性:课程设置在内容上重复现象严重。如体操类的队列队形、徒手操项目,在内容设计上缺乏渐进性和逻辑性,导致重复现象明显。课程设置没有突出地区差异性。众所周知,我国地域辽阔,南北东西在地理、气候,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方面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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