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体育行为影响因素的logistic分析
——以湘鄂渝黔边区为例
2014-03-21李晓旭杜建林张玉婷罗雪梅罗家顺欧廷政
体育科学研究 2014年4期
李晓旭,杜建林,张玉婷,罗雪梅,罗家顺,冯 洋,欧廷政,高 思
(1.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2.吉首大学医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
湘鄂渝黔边区位于湖南、湖北、重庆、贵州四省(市)的交界处,包括湖南省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及怀化市,湖北省的鄂西土家族自治州,重庆市的涪陵地区、黔江地区,贵州省的铜仁地区等6个地、市州的52个县,它是以土家族、苗族等14个民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1],由于经济、文化、健康水平的相对落后,农村妇女健康与体育文化素质远低于城市妇女,农村妇女体育事业发展和妇女体育活动行为受到多种影响因素制约。为此,本文以湘鄂渝黔边区农村妇女为研究对象,以农村妇女参加体育活动为切入点,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农村妇女体育行为的影响因素,揭示农村妇女体育行为与相关影响因素的内在特征,并提出促进湘鄂渝黔边区农村妇女体育行为的措施与建议,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妇女体育与健康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借鉴。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看,县以下被认为农村,包括乡和村,与乡村相对应的集镇也应包含在其中[2]。农村妇女是指居于县级以下行政区域内且户籍在农村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已婚女性劳动力[3]。根据以上界定,本研究以湘鄂渝黔边区居住在县级以下村镇且户籍在农村的18周岁至60周岁农村妇女为调查对象,于2013年7月至8月随机整群抽取湖南省(花垣县、龙山县、永顺县),湖北省(来凤县),重庆市(秀山县)和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6个县,进行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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