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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行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4-03-21宁夏回族自治区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4年9期

● 宁夏回族自治区编办

加强职能管理是确保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2009年以来,宁夏自治区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重点突出职能管理,积极开展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工作。评估检查以5年为周期,每年按照不少于政府部门(直属单位)总数的20%进行评估检查,为科学合理调整部门职责配置和机构编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提供了科学依据。

一、制定政策,为评估检查工作创造条件

政策先行是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工作的基础。一是制定印发《对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评估检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二是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在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这一规定为推行政府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评估检查工作提供了依据。三是将银川市、石嘴山市等5个地级市和自治区党政各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自治区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并给予相应的考核分值,评估考核后,将分值统一计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总成绩,作为自治区效能目标考核排名和奖惩依据。这为推行政府部门职责评估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基础。

二、突出重点,建立评估检查标准体系

以“三定”规定为基础,重点围绕“职责履行”这一主线,开展了部门职责落实、职能转变、职责配置运行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四个方面的评估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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