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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自杀死亡的质性研究

2014-03-15章建明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舞弊张某危机

章建明,张 艳

(1.南昌工程学院保卫处,江西南昌 330099;2.江西警察学院,江西 南昌 330100)

大学生自杀死亡的质性研究

章建明1,张 艳2

(1.南昌工程学院保卫处,江西南昌 330099;2.江西警察学院,江西 南昌 330100)

大学生作为有自杀倾向群体中的高危人群,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对象。通过对大学生自杀死亡事件的质性研究,发现大学生自杀往往是学校、家庭、社会三种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大学生自杀行为往往由生活事件所激发,大学生自杀行为起着决定性影响的仍是其主体内在的因素,大学生自杀是可以防范的,防范大学生自杀不能仅限于预警对象。而要防范大学生自杀行为,应正视并重视大学生自杀现象,加强着眼于大学生心理危机应对能力提高的心理健康教育,解决实际问题,减轻学生的各种压力,并建立大学生自杀预防与危机干预机制。

大学生自杀;质性研究

一、研究背景

近些年来,大学生自杀的负面新闻频现报端,自杀已经成为我国大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且自杀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相关文献指出,大学生自杀率高于同龄人,是同龄人的2~4倍。[1]与此同时,潜在的危机更是让人担忧:有调查显示,25%的大学生曾经有过自杀的想法,12%的大学生曾经有几次以上自杀的想法。因此,大学生作为有自杀倾向群体中的高危人群,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对象,而如何防范大学生自杀,亦成为其倍加关注的问题。

其中危机干预的研究涉及自杀的各个方面,但美中不足的是,大多研究都是思辨型研究,缺乏实证性研究,危机干预措施的实效性得不到保证。因而,本文从实证角度入手,对一则大学生自杀死亡案例进行质性研究和分析,以试图为大学生自杀预防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选取江西省某高校一张姓学生(以下简称“张某”)考试舞弊被抓后自杀身亡事件中的张某作为研究对象。选取此事件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尽管各高校一直致力于减少舞弊现象,但毋庸置疑的是,舞弊现象在高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每年因抓住舞弊而被处理的学生不少,各院校对此见惯不怪,并没有特别的措施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为学生心理状态的变化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另一方面各高校对于学生自杀多是隐匿不宣,要发现象此事件中各相关人员并配合相关调查并不容易。

(二)研究方法:采用质性研究方法进行研究。

所谓质性研究,就是一种“情境中”的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质性研究注重个体研究,亦注重与之相关的社会组织建设。质性研究的特点决定了其是一种非常适合教育领域的研究。

本研究尝试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对此个案进行“描述”与“解构”,并从中发现大学生自杀与学校、社会等之间的关系。具体做法是:1.尽量复原事件发生过程。2.尽量复原张某自杀行为的发生轨迹。3.掌握张某的心理健康状况。

但因本研究的特殊性,被研究者已死亡,所以无法从本人处还原当时情境,因而通过走访与之相关的各位人士,获得张某的一系列资料,从而尽量复原张某自杀行为的发生轨迹;同时通过查阅张某的心理健康档案,掌握张某平时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对大学生自杀的防范做出一定的思考。

三、事件发生及情境还原

(一)事件过程

2014年1月9日下午,某高校大三学生张某正参加《微机原理及应用》科目考试,因想到自己快毕业了,却从未拿过奖学金,于是拿出手机进行作弊,但不幸被监考教师发现,并将其违纪行为以书面形式将报告了教务处。

1月10日下午4时左右,张某的班主任与张某进行了谈话,并做了谈话记录,告知按学校规定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在谈及此次考试为什么要舞弊时,张某说第一年和第二年考试没有舞弊,因此没有拿到奖学金,吃了亏,这一次如果自己不舞弊,还会拿不到奖学金,还会吃亏。谈话期间张某没有抵触情绪,也未见异常表现,不过十分关心地问老师是否能拿到学位证。对此班主任的回答是:有处分的情况下,一般拿不到学位证书,但对于该校有诸多措施可以让学生的处分撤销的情况却没有做出解释或说明。谈话后下午4时48分,班主任电话联系张某父亲,张某父亲没有接电话。下午5时50分班主任再次联系张某父亲,告知其孩子因考试舞弊,按学校规定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希望张某父亲能够尽量开导,不要给孩子太多压力。其父表示会尽力开导张某,并反映下午4时19分张某曾给他打过电话,当时由于在开会,未接孩子电话,并发短信告知“正在开会,20分钟后给你回电话”。开完会给张某打电话,但张某手机已处于关机状态,因此恳请老师帮忙联系张某,并要求张某与家里保持联系,班主任当时表示会联系张某。

张某考完后一直情绪低落,有同学叫他也不理。他含泪回到寝室后曾与同学讨论过处分一事,并收拾了自己的衣物。1月10日晚6时许,张某提着垃圾袋,低着头离开了寝室,有同学问其是否吃了饭,他没有理睬。

1月11日下午6时05分,班主任在联系张某未果的情况下,给班长打了一个电话,要求班委设法联系上张某。1月11日晚8时15分,张某父亲打电话给班主任询问张某情况,班主任告知其父仍没有找到张某,学校正在加紧寻找,如有消息会及时与其联系。晚9时25分,班主任打电话给张某父亲,告知张某还没找到,并希望家长最好能尽快来学校一趟。

1月12日下午始,学校师生会同其家长、亲属在校园周边、网吧及汽车站、火车站等多处寻找,未果。

1月13日下午,学校向公安部门报告张某失踪。

1月14日18时许,该校保卫处接到当地公安分局电话,该公安分局一派出所在某湖(距该校约5公里)打捞出一具男尸,根据其身上的校园一卡通、身份证等,判断其身份为与该校报案失去联系多日的学生张某。并请该校有关人员及张某家长赶赴现场进行辨认,确认死者即为张某。

(二)事主心理健康状况

该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时采用的量表是心理健康状况自评量表 (SCL-90)。①SCL-90是国内外应用较广泛的心理健康自评量表之一。该量表共有90个自我评定项目,包含10个因子,即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和其他(附加项)等。每个评定项目按严重程度采取5级评分制:1分代表无症状;2分代表轻度;3分代表中度;4分代表偏重;5分代表严重。某项因子的因子分偏高,则说明此项因子的心理卫生问题较严重。经查阅心理健康档案,发现张某的心理健康症状自评量表SCL-90测试结果是:所有因子分均为1,总分为90(见图1)。也就是说,张某对该量表90道调查各种症状的题目都选择了无症状。该校进行心理测试时采用的是网络版心理测试软件,能够反映出学生测试所耗费时间。张某的测试时间为41秒,即该生在90个测试题目中,每道题目中所用的时间均不到0.5秒。说明该生在答题过程中可能存在答题时间过快、没有认真审题或者对自身的症状的选择存在自我保护的倾向性,没有认真答题的情况。

图1 张某的SCL-90测试结果

(三)亊主学校表现及家庭情况

张某,男,22岁,×省×市人,系外省籍学生。他在大学生活中,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要求上进,对自己要求严格,与同学关系相处融洽。张某的学习成绩第一年在班里排名较靠前,第二年排名略有退步。对此,张某母亲说他小孩曾反映学校考风不好,有些学生靠作弊取得了“好”成绩,并获得了奖学金,而像他一样没有作弊的学生却吃了亏。当时他母亲劝他,学习还是要靠真本事,并要求他不要作弊。

张某父亲,高中老师,后调至县教育局工作,母亲为高中名师。

张某父母对张某的期望值较高。张某父母反映,自己有很多学生都进入了国内知名大学,而自己的孩子却只考取了一般的院校,心理上有一定的失落感。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能通过个人的努力,本科毕业后顺利考取知名大学的研究生。张某父母有一学生叫刘某,博士,在某省电力公司某部门担任一把手。张某父母一直以有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因此自己生了小孩之后就取名为张某(与刘某同名),并要求张某管刘×叫叔叔,希望张某今后能像刘某一样读书成绩好,事业有成。

(二)事件情境还原分析

此次事件中的张某,因其父母出身教育系统,教出的学生有成就的不少,故而对张某的期望值较高,一方面有比较,一方面有榜样(与之同名的刘叔叔),再加上没有考上名校已经让父母失望了一次,张某入校以来的学习压力应该是比较大的。因此,他在大学生活中,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要求上进,对自己要求严格,与同学关系相处融洽。尽管如此,张某的学习成绩在班里第一年排名比较靠前,第二年的排名还略有退步,这与张某的预期目标和父母的期望明显有所差距,这才让张某对于学校考风不好,有些学生靠作弊取得了“好”成绩,并获得了奖学金的行为耿耿于怀,不能释怀,并产生了效仿的欲望。张某当时眼里其实只有不舞弊就吃亏,就拿不到奖学金这一执著的认知偏差,母亲的劝告与舞弊的风险性此时在张某眼里自动忽略不计,因而毅然伸出了偷看的手,结果被监考老师抓住并报告了教务处。

张某考完后一直情绪低落,有同学叫他,他也不理,因为知道此次事件对他的影响可能很大,便一直处于等待处理结果的煎熬之中。

随即在班主任找他谈话,并告知其处分结果是留校察看之后,尘埃落定,仅有的希望也落了空,不能拿到学位证,也就无法去考名牌大学的研究生,父母会失望,自己今后找工作也受影响,前途一片黯淡。他联系了父亲,却只有一行冰冷的字:“此时在开会,20分钟后回复。”他含泪回到寝室后曾与同学讨论过处分一事,亦无果,于是收拾了自己的衣物。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可以改变这种状况,不知道谁能帮助自己,而事实上是可能他认为这就是最后的结果,没有人可以改变的结果。这时,他应该已经想到了自杀。不过,此时的张某应该依然处于矛盾之中,因为他并没有立刻自杀,而是关掉了自己的手机,到自助机上提取了存款,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网吧里去想一想,静一静,理清一下自己的情绪,或者寄希望于网上有没有人能帮助他。但事实是残酷的,没有人能够帮到他,其实他自己可能也不知道怎样让人帮他。因为没有外界的干扰转移其注意力,张某一直处于一种负性情绪当中,灰暗的前途令其无法感受到一丝光明,因而无法从其中走出。终于,他迈出了最后一步,去到那个结束他梦魇的湖泊,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四、研究结论

(一)大学生自杀往往是学校、家庭、社会三种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大学生生活在学校、家庭、社会交互作用的外界环境中,通常会遇到各种心理-社会应激因素。可以说,自杀往往是这三种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三种环境因素相互作用,在不同层面上、不同程度影响着大学生的自杀心理、行为。

从本事件来看,如果学校有优良的考风,杜绝了考试舞弊现象,尤其是杜绝了采用舞弊手段而考出好成绩从而获得奖学金的现象,相信张某也不会有吃亏之感并进而发展到实施舞弊行为。如果这次舞弊行为没有发生,那么因舞弊行为而导致的自杀行为当然也不会发生。此外,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应是大学生生命的守护神。[2]但是,本案例中的班主任在谈话中没有细心体味张某的心理状态,当张某很关心地问老师是否能拿到学位证时,他仅仅告知“一般拿不到学位证书”,从而让张某感觉前途没有希望。事实上,该校有诸多措施可以让学生的处分撤销,班主任只要多一句 “只要你努力,处分还是可以撤消的”之类的话,事情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但班主任没有对此进行任何解释或说明。所以,班主任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是守护大学生生命的重要防线。同时,班主任和张某的父亲发现张某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是在1月10日下午,如果此时班主任和张某父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还是可以找到张某的,但却没有引起相关人员的足够重视。从家庭层面来看,本案例中的家庭对张某的期望值过高,从而导致张某对自己的要求过于严格,使得张某舞弊被发现后,面对即将到来的处分,便感觉对不起父母,因此陷入绝望而选择了自杀。所以,家庭给子女树立的标杆一定要适当,不能给子女带来过于沉重的心理压力。

(二)大学生自杀行为往往由生活事件所激发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自杀,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通常都有其激发因素,而这个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生活事件。所谓生活事件,指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生活的变动,诸如结婚、升学、工作、亲人亡故等,[3]它有可能会破坏个体内在的内平衡,容易使个体倾向于破坏性的行为,其中就包括极端破坏性行为——自杀。国外有研究显示,生活事件是自杀危险性的独立因子。[4]而我国心理学工作者高宏生等人的研究也证实,生活事件往往对自杀意念起到“扳机”作用。[5]张某舞弊自杀事件就是生活事件激发自杀的典型:张某先是经历了考试失败——考试舞弊被抓,而后又在和班主任的谈话中感觉前途迷茫——可能拿不到学位证书,因此,其采取破坏性行为的可能性非常大,并且最终也的确采取了这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一些相关人士的研究表明大学生较为明确的自杀原因有包括学习压力、考试失败、网络成瘾、为情所困、论文抄袭、前途迷茫、抑郁焦虑等,[6]这些也都基本上可以归结到生活事件当中。

(三)大学生自杀行为起着决定性影响的仍是其主体内在的因素

学校、家庭、社会对大学生的影响不可低估,尤其是学校和家庭,是大学生最为重要的社会支持系统,它们的健全与否与大学生的自杀行为有着密切相关。但对大学生自杀行为起着决定性影响作用的仍是其主体内在的因素,大学生自杀行为往往与个人生命观、价值观及自我应激能力有关。

此次自杀事件中,张某对于生命的漠视令人惋惜。一次舞弊,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且处置过程中显示其明显不知道与班主任沟通是否有进一步解决的办法,与父母联系一次有事即以为其漠视自己、抛弃自己,或者觉得他们也没有解决办法,其自我应激事件处置能力明显不足。

著名青少年心理研究专家聂振伟副教授曾经说过,青少年自杀的原因主要在于其所面对的社会压力比较大,且其在学校和家庭又缺乏必要的挫折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造成了他们的心理素质不高,在面对压力时缺乏相应的应对能力。

(四)大学生自杀是可以防范的,防范大学生自杀不能仅限于预警对象

从表面上看,自杀往往是突如其来,或是出乎人的意料,但自杀学研究有句名言:自杀是可以预防的。从本例自杀案例来看,如果这起自杀事件在发生过程中有些信息得到足够重视,确实是有可能不会最终酿成事故。也就是说,自杀确实是可以预防的。一方面,自杀要有激发事件;另一方面,自杀行为是有征兆的。

自杀行为的发生,往往首先开始于自杀意念的产生,之后是制定自杀计划,最后才是采取自杀行为。[7]此外,自杀行为还有一个特点,除了不多见的突然的、十分冲动的自杀外,自杀者一般会处在矛盾之中,即使自杀者的自杀意念十分强烈,其自杀计划十分周详,但矛盾依然存在。[8]因此,心理学认为,自杀进程是被阻断,还是演变到自杀未遂或自杀,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个体在矛盾中请求帮助及获得帮助的能力;二是自杀者周围的人识别其自杀性表达的能力及重视程度。本案例中,张某事实上表现出了自杀的情绪征兆——“情绪低落”、“含泪”、“低着头”等,也表现出了自杀的行为征兆——“收拾自己的衣物”、“同学叫他,他不理”,只要其中任何一个因素进行了阻断,都不会发生自杀事件,但事实上整个过程当中没有人发现并重视张某的这种负性情绪。

由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与自杀具有重要关系,但大学时期却是大学生个体一生中情感最丰富同时也是最动荡的时期,因此也是个体成长最危险的时期。这一时期向来被认为是心理问题的高峰期。在学习、生活、情感、就业等多重压力的作用下,大学生往往容易发生各种心理问题,甚至发生比较严重的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高宏生等人的研究发现,自杀意念最主要的危险因素就是个体的心理健康水平;[5]吴连海等人的研究也发现,心理健康症状对自杀倾向具有非常高的预测效应。[9]但各高校防范大学生自杀主要高度关注心理健康状况欠佳预警对象,对其余学生心理健康关注度很小。本事件中,张某即为在心理健康普查中心理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而实际上,有研究显示,13.04%的自杀个案并未在心理健康普查中被检查出存在心理健康症状。[10]因而,防范大学生自杀尽管要高度关注预警对象,但对心理健康的大学生也不可忽视。

五、对大学生自杀行为的防范

大学生自杀对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和损失,对周围的学生和老师亦会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一个本应朝气勃勃的生命就这么结束,犹如一朵鲜花尚未绽放便突然枯萎,让人觉得惋惜、心痛。我们说,大学生自杀是可以预防的,只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共同重视,就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正视并重视大学生自杀现象

自杀是一种生命现象,高校应该要正视它,并引起高度重视。2013年9月,广东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在5000多名新生踏入校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他们签订一份《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明确提出“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我们可以理解校方如此行为的苦衷,大学生轻生可能引发家属迁怒学校、围堵闹事甚至索要巨额赔偿。但高校这样做的结果却显示其逃避和不负责任。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学生健康、积极、向上,对生活充满热爱,是一个大学义不容辞的责任,大学应正视并重视大学生自杀现象,并通过各种正确的途径对其进行预防,珍爱呵护每一个大学生的生命。

(二)加强着眼于大学生心理危机应对能力提高的心理健康教育

1.通过课堂教学、教育活动、讲座等各种途径在大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要把心理健康课作为一门公共必修课来开设,让大学生系统全面地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并注重实践教学,多开展案例分析和讨论,帮助其了解和掌握心理适应技巧,提高其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对挫折能力。要经常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讲座、知识竞赛、图片宣传、校园论坛等,在校园中形成良好的心理氛围,帮助大学生优化个人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要在大学生中积极开展生命教育。“教育的出发点是人,教育的归宿点也是人”。教育作为传承文明,教化人类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工具向来关注人的发展,引导人追寻生存的价值、领悟生命的真谛、追寻生活的意义。生命教育就是让大学生感悟到生命的有限性、唯一性,从而思考个体生命的存在价值,尊重与珍惜生命的价值,树立起积极、健康、正确的生命观,并以博大的胸怀和坚韧的毅力去实现个体的生命价值,为社会创造幸福。可以采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方法引导培养大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以“生命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如征文、辩论、演讲、主题班会、慰问孤儿院和敬老院等,让学生领悟生命的价值,并珍视自己的生命。

3.在大学生中积极加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自我意识教育。一方面要在大学生中积极开展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另一方面,通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可以引导大学生积极进取,健康向上,以一种乐观的姿态来面对生活,不再过于计较自己的个人得失,从而更好地减少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发生。

4.在大学生中积极开展开展危机应对教育。危机是指每个人都在不断努力保持的一种内心的稳定状态被打破之后所出现的无所适从甚至思维和行为紊乱的一种失衡状态,即一种稳态的破坏。而心理学中通常将个体面临压力时减轻负面影响而维持心理平衡所作出的认知、行为努力过程称为应对。相关研究表明,个人在高度应激状态下,如果缺乏良好的心理应对方式,其心理损害的危险程度比普通人群至少高出两倍。所以,当个人遭遇严重挫折或打击出现心理危机后,应沉着应对,以避免引发心理障碍。

大学里要积极开展危机应对教育,让大学生了解危机及危机的处置应对。当然,圆满处理心理危机的关键在于遭受生活打击而不消沉不怨天尤人的自控能力,它能帮助个人拨开乌云见光明。同时,大学生要学会实施心理自救,学会在遭遇不幸的时候面对现实,宽容自己,自我安慰;学会说、写、呐喊、流汗等宣泄方式,让心理的重负得到减轻;学会积极面对,多往好的方面想,化悔恨为教训,把该忘记的事情统统忘掉,从而摒弃心理包袱,扫除心理危机。

(三)心理咨询常态化,建立相关事件心理辅导机制

1.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近两年,大学生心理问题日益严重,调查显示高校自杀身亡的学生中,有60%都与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有关。因而,在高校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随时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十分必要。一方面,我们在进行心理测试时不能走形式、走过场,对于明显不符合常理或敷衍了事、不注重测试的大学生要组织其重新进行测试;另一方面,除重点对象外,其他学生在有生活上的特殊情况时也应进行重点关注,及时跟踪记录,并在有需要时进行重点干预。

2.重视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建设。当一个人心理失去平衡时,如果能寻找心理咨询师诊治,或许情况就会大不相同:苦闷的心情可能会变得开朗,压抑的情绪可能会得以释放,紧张状态可能会得到放松,觉得活着没有意义的人会可能会变得珍惜自己的生命。危机干预对于处于危机的深渊而无法自拔的大学生来说,可能具有指明方向,疏通心理,甚至有拯救生命的重要意义。因此,高校应重视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建设,设立心理咨询中心,配备经验丰富、敬业、品德高尚的心理咨询专家,开通24小时的心理咨询热线和心理咨询网站,遇到有自杀倾向的咨询者要及时通知班主任辅导员,共同对其进行重点关注和开导。当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都应列入心理健康咨询人员范畴,进行系统的心理知识培训,以便更好地担负起心灵卫士的责任。

同时,高校对于大学生采取了一些重要处置措施,如大学生因为舞弊、打架等被学校处罚之后,除班主任、辅导员外,还应设置专门的心理咨询师跟进相关学生的心理状况,对其进行引导干预,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心理危机的出现。同时,在大学生中普及心理咨询机制,培养大学生有心理问题就直接向心理咨询师咨询的意识,不愿暴露身份的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微信来进行,以更好地解决其心理问题。

(四)逐步改变大学的教育评价方式

我国大学教育评价大学生一味追求成绩、就业率等量化标准,而不太在意学生基本成长发展需求。这与大学教育成才、教育管理为学生的成长服务的理念是相违背的。在大学阶段,大学生处于从不成熟向成熟转变,确立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人生目标等变动性非常大的时期当中,他们可能会经历严重的思想整合,也势必需要一定的指引。学校在此便需要扮演好“导航者”的角色,为学生健康的成长发展保驾护航。

同时要解决实际问题,减轻学生的各种压力。针对大学生所面对的各种问题,进行一些相应的培训,指导或完善相关制度,切实缓解学生的压力。如开设一些校内免费的英语、计算机等培训,对后进同学进行帮助,减轻学生因学习落后而产生的学业压力;建立公平的助学金发放办法,尽可能多地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同学,缓解贫困学生的经济压力;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应聘技能培训,及时公布各单位的招聘信息以帮助学生把握就业机会,尽量为学生寻找更多的实习机会等,缓解学生的就业压力。

(五)建立大学生自杀预防与危机干预机制

建立大学生自杀预防与危机干预机制可以提高心理危机预防能力,降低自杀事件的发生率。

1.应遵循的原则。(1)建立大学生自杀预防与危机干预机制要以当事大学生为中心,以当事大学生的安全为中心。要对大学生负责,避免因处理不得当而激发或者加重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当大学生出现严重的心理危机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保证当事大学生及其他人的安全。(2)干预要准确及时。对于严重心理危机的大学生要准确判断,及时干预。首先发现某大学生有自杀或伤害他人倾向的师生要想办法控制当事人,并及时上报,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3)心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涉及大学生心理的调查结果、各类报表、咨询记录都应该严格保密,并不能随意向无关学生(包括当事人)透露,更不能随意散布有关事件。

2.建立大学生自杀预防与心理危机预警系统。预警系统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发现危机、监控危机动态,并发出危机警报,[5]其核心是要建立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发现、报告信息网络,亦即整个危机干预体系的信息桥梁。在家庭、社会与学校共同参与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中,心理危机干预的预警系统要通过一些具体制度在家庭、社会(诸如精神卫生机构、学校周边环境等)、学校、院系、班级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模式中建立反应迅速的信息渠道。

3.主动教育,重在预防。从根本上讲,预防才是降低自杀事件发生率的关键,也只有预防才更有实践意义。预警体系要充分尊重心理危机发展的规律,以大学生为主体,通过提高大学生自身的心理危机应对能力作为危机应对的主要力量。此外,“危机”不仅是困境,也含有机遇、机会的意思。在预警系统的运行过程中,在对大学生进行危机干预的过程中,我们也要看到危机对于学生成长的积极意义。

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是国家未来的希望。近年来,我国的心理危机干预机构越来越多,这是在解决大学生自杀问题上不可否认的成就,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大学生自杀干预的实践之路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做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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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晓玲

G455

A

2095-2031(2014)06-0123-06

2014-05-29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大学生自杀预警系统构建研究”(11YJC190003)

章建明(1974-),男,南昌工程学院保卫处处长、讲师,硕士,从事高校安全保卫研究;张艳(1971-),女,江西警察学院副教授,硕士,从事公安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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