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效应分析及对进一步改革的政策建议
2014-03-13陈学著黄炜锋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劳务税处广东广州510623
国际税收 2014年11期
关键词:改革
陈学著 黄炜锋(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劳务税处 广东广州 510623)
“营改增”效应分析及对进一步改革的政策建议
陈学著 黄炜锋(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劳务税处 广东广州 510623)
本文分析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全国取得的积极效果,对下一步深入改革所面对的问题,从完善和设计地方主体税种、加快改革进程、简并增值税税率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地方税主体税种 建筑业 金融业
一、“营改增”试点的实施效果
从广东省的实际情况看,“营改增”的改革效果显著,具体体现在:一是产业转型升级明显。截至2013年底,广东省共有21.97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比试点初期增加11.45万户,增长108.8%,远高于同期全行业增值税纳税人9.11%的增幅。当年,广东省第三产业产值20 903.72亿元,增长10.1%,高于同期GDP增长率(8.5%)1.6个百分点。二是纳税人减负明显。2013年广东省“营改增”试点共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127.63亿元,减负面达97.4%。三是政策导向明显。广东省试点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出现了井喷现象,占广东省比重仅9.99%的试点一般纳税人,其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额达340亿元,占全部一般纳税人设备投资额的20.6%。四是专业化分工明显。广东省有三分之一的纳税人正在实施服务业与第二产业的主辅剥离,四分之一的纳税人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促进了专业化分工,企业结构从“橄榄型”真正转变为“哑铃型”,一些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企业成为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实现主业更聚焦、辅业更专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