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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校法学双学位教学相关问题的思考*
——以某高等医学院校为例

2014-03-11罗刚蒋万将陈勤

医学与法学 2014年5期
关键词:双学位医学院校法学

罗刚 蒋万将 陈勤

◆医药卫生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

医学院校法学双学位教学相关问题的思考*
——以某高等医学院校为例

罗刚 蒋万将 陈勤

随着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医学院校开展法学双学位教育成为培养具有跨学科专业知识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模式之一。但我国医学院校开展法学双学位教育时间较晚,存在教育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监控机制、忽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等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法学双学位教学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包括改革教学管理和教学模式、建立健全法学双学位教育质量考核制度、强化教学指导和互动、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建立多样化的实践教学体系,以期改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法学双学位人才。

法学双学位;教学管理;教学质量

近年来,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高层次、高素质人才逐渐被社会所重视;而鼓励在校大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同时,跨专业、跨学科修读双学位是进行复合型、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实施双学位教育的目的,在于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挖掘学习潜力、在校期间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拓宽知识面,从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力,扩展自己的就业领域,成为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1]目前我国医患关系日益紧张,为了满足预防、处理医疗纠纷的迫切需要,医学院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选修法学双学位很有必要。医学与法学的这种结合,不仅为医学和法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天地,也有助于在实践中找到解决医患矛盾的途径。这是一个新兴领域,发展的前景是十分巨大的。[2]尽管目前很多高校都已经开展法学双学位教育,但仍然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本文从某高等医学院校法学双学位教学工作的现状入手,分析医学院校在法学双学位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医学院校法学双学位教学工作的现状

为了提升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某高等医学院校从本科学生入校后第二年开始,向能够顺利完成第一专业课程、尚有愿望和精力学习更多其他专业知识的非法学专业学生提供辅修法学双学位的机会。在学生主动申请的基础上,经选拔确定部分学生修读法学双学位;修读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经过2年左右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即授予法学学位。

在教学内容方面,法学双学位的课程安排包括《法理学》《法学导论》《法制史》《宪法学》《刑法》《民法》《行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诉讼法》等18门法学基本课程。为了避免与双学位同学本专业课程的时间冲突,教学活动主要安排在学生本专业的课余时间即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和周末。

在教学形式方面,任课教师在法学课程教学中通常采取案例分析、视频教学、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通过丰富的教学形式来启发学生思考,引发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联想,使其形成并建立完整的理论知识体系。

在学生管理方面,针对双学位学生的管理仍然由原所在院系负责,双学位院系主要由学生辅导员承担部分与双学位教学相关事项的通知和协调等管理工作;同时,任课教师主要通过点名查勤等方式,来加强对学生上课的管理。

在教学质量监控和考评方面,主要通过让双学位学生在问卷调查表上对上课教师进行考评,考评时间主要集中在期中或期末的前1~2周,考评内容包含教学准备是否充分、教学形式是否多样化、教学内容是否精彩等方面;针对学生的考核就集中在期末考试中,主要通过双学位同学的考试成绩来衡量其学习的状况。

二、医学院校法学双学位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管理不完善

1.相关管理政策不够明确。

虽然双学位教育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中已经实施,但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明确、统一的管理办法或者实施细则,第二学位不像第一学位有教育部的编号,在社会上不被认可。比如以第二学位法学去报考需要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岗位并不被认可,从而导致在校大学生报修第二学位的积极性下降,使第二学位教育仅成为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手段。同时,双学位教育所要达到的质量和水平基本由各高校自己决定,而许多高校又把双学位教育管理工作基本上下放到院、系,由各院、系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或者实施细则。由于各高校之间以及各院、系之间的管理办法或者实施细则以及考核指标体系等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培养的人才参差不齐。

2.尚未建立有效的学生管理信息平台。

由于学生分散于不同的专业,对于法学双学位的学生只能依靠QQ群等有限的平台进行信息交流和发布教学信息。一方面,QQ群中发言的并非只有老师等教学管理工作者,群中的消息错综复杂,导致部分双学位同学并不时常关注群消息;另一方面,当管理者发布通知后并不能及时利用电话、短信、飞信等方式一一通知到每个学生及时查看,导致通知只能依靠学生间互相传达,从而使得通知不能到达所有学生。

3.出勤考核制度不健全。

因接受双学位本科教育的学生,其学籍管理放在原院、系,因而对双学位专业学生管理不到位,课堂教学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使得有些学生的学习状态令人担忧,随意缺课、旷课、应付考试的现象也时有发生。[3]

4.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

学校目前并没有针对双学位学生出台相关的学习激励政策(如奖学金等),学生学习法学的动力仅在于自觉。

(二)教学模式和教学形式有待改进

法学双学位学生要在2年内完成4年制法学教学内容,且要兼顾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时间紧、任务重,教学多采用灌输模式,以最终的考试成绩作为是否能够获取相应学分的标准,教学效果欠佳,教学质量堪忧。同时,虽然法学教师正在不断开拓创新教学形式,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努力将学生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方面,缺乏教学指导。在学生选择法学双学位前,各院系对学生选择双学位缺乏必要的指导,有的学生选择专业随大流,修读后才发现没有兴趣,于是中途放弃或者流于形式得过且过;老师们对学生的指导也往往只停留在教学课程中,课后的交流少之又少。另一方面,实践教学存在不足。实践教学环节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等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但法学双学位教育开展的实践教学形式单一,目前,实践教学基本上止步于课堂中的案例分析和讨论,并没有开展如参加旁听庭审、专题辩论、模拟法庭等多样化的教学实践活动。法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部分学生将来会从事法律相关工作,这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要求较高,单一的实践教学活动并不能使双学位学生的理论知识完全有效地转化为实践技能。

(三)教学安排不够合理

医学院校开展法学双学位教育的时间安排主要是根据学生第一学位的课程计划而定,大多在学生第一学位空余的时间安排教学,然而,在医学院校里,临床课程占用了学生的大部分时间,学生的课余时间较少,这就造成法学双学位的课程时间安排相对紧张,同时各个院系的不同专业也在不断地调整和改善教学计划,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学双学位教学的合理安排。主要问题有:其一,法学双学位课程安排密集。一般情况下,双学位课程时间安排主要集中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和周六、周日全天,这样一来,双学位学生的课程安排加上本专业课程基本是一周都被安排有教学课程,学生缺乏思考和消化法学课程内容的必要时间,不能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其二,法学双学位的教学内容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很多同学学习法学双学位是以参加司法考试、获取司法从业资格为目的的,而目前法学双学位的教学内容主要是针对学生的全面教育,以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为目的,并不能充分满足法学双学位同学的需要。其三,缺乏对学生的法学专业思想教育。针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主要是在大学生刚入学的时候,主要内容是关于学生的优秀品德的培养、本专业的思想教育等,而针对法学双学位的教学认识以及毕业后的就业问题、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思想教育缺失。

(四)教学质量监控和考评不合理

1.评价方式单一。

学校虽在完善授课教学质量监控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基本上仍采用固定的表格或图表模式,其存在一定的弊端:其一,图表一旦确定下来,就很难去改动,但学生使用的教材却在不断地更新,教学方式方法也在不断改变,使得评教结果不准确或不能充分反映教学实际。其二,学生的评教参与力度不大,不能真正起到质量监控作用。其三,法学双学位学生参与评教多数是期中或是学期快结束时,其提供的评教结果缺少有效性,不能及时反馈评教意见,并及时在后续教学中得到改进。

2.评价依据或标准不够完整和科学。

尽管大多数学校都对教师的教学质量状况进行评价,制定了如《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有关制度,但从总体来看,这些评价内容和标准往往只关注教师在课堂上传授知识的多寡和深浅,且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往往只作为“监控”的手段,不利于教师形成教学风格和发挥教学创造性。

3.较多关注学生考试成绩,忽视学生学习效果。

目前,学校针对法学双学位学生主要进行知识考核,学习效果以考试分数进行衡量,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考核较少,无法充分考查学生学习的效果,这显然不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也不能培养合格的复合型法学双学位人才。

三、解决医学院校法学双学位教学相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机制

1.教育管理部门要制定完善双学位管理制度。

国家教育部门和各高校的有关领导要从思想观念上转变认识,高度重视,完善法学双学位教育的教学和管理制度。国家应当赋予第二学位与第一学位相同的地位,在岗位录用等领域同等对待。各高校、院系在法学双学位教育管理中,应强化质量意识,严格规范教学管理,重点有:其一,把好遴选关。在法学双学位学生的选拔上要坚持品学兼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双学位学生的生源质量,例如在对各专业学生的要求上平均学分积点不能低于2.5分,本科一年级的平均操行分在80分以上,学生综合排名在年级前30%以内等。其二,重视毕业论文指导。在双学位毕业生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答辩等各环节都要做出明确要求。[4]如毕业论文的格式、指导老师的修改、学生开题报告等。其三,拟定切实可行的实习指导手册。规范法学双学位学生的实习内容,提高法学双学位学生实习效果、质量。

2.健全法学双学位的考勤制度。

目前,法学双学位学生的考勤任务主要是交给任课教师,而院系并没有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导致许多双学位学生学习态度散漫,出现了缺勤、逃课、迟到、早退等现象。健全法学双学位考勤制度能够有效杜绝以上散漫现象,能够严肃课堂纪律,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笔者建议,建立以院系教务管理者为中心、任课教师为辅的考勤制度,将学生的出勤情况与学生的学习成绩挂钩,以此来督促学生遵守上课纪律,提高学生的出勤率,提升教学质量。

3.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针对攻读双学位的同学可以采用类似的激励,比如:奖学金、评优、加操行分等。这既是对优秀学生的鼓励与肯定,又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也会吸引更多的学生攻读双学位专业。另外,对于部分难以坚持双学位学习的学生,比如经常迟到、旷课、上课睡觉的,应劝其退出双学位班。这样不仅能够更好地督促学生学习,而且也有助于保证双学位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

4.加强法学双学位学生的管理。

除将法学双学位学生的管理纳入院系正常管理中,从而增强法学双学位同学对院系的归属感之外,重点要协调好学生本专业与双学位学生管理之间的关系。具体措施有:其一,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对双学位学生的管理工作可以由校级领导牵头,本专业与承担双学位教学工作的院系进行定期沟通与交流,会上提出学生管理工作现状及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双学位学生管理问题的解决方案。其二,将双学位的表现纳入本专业评优制度中。本专业院系应将双学位同学在双学位的学习成绩、平时考勤情况、社会实践等纳入本专业考评制度中,从而提升学生双学位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动力。其三,配备双学位助理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在我国高校设立并没有多久,但其对学生的管理作用非常大。在承担双学位教学的院系高年级学生中挑选学生担任助理班主任,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比如,年龄与双学位同学相近,在思维和语言交流中能很好沟通,能够结合自己的学习经验给法学双学位学生学习指导和建议,初步解答双学位同学在学习中的疑惑,等等。

(二)改革教学模式,完善教学形式

1.以学生为中心,强化过程教学。

完善法学双学位教育须全面改革现行的高校灌输式培养模式,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培养模式,将结果培养转向过程培养。在成绩评定时加入学生迟到、旷课、课堂发言等平时表现,改变一考定终生的培养模式。同时,采取严格的中期淘汰制度,规定若有3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即取消双学位学习资格。

2.加强对法学双学位学生的指导。

开设法学双学位的院系应配备班主任或辅导员,加强院系与学生联系,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关注学生修读双学位的学习情况,经常与学生所在学院保持联系,了解其主修专业的学习情况,要设法解决学生学习上遇到的困难,指导学生处理好主修与双学位学习的关系,不断调整双学位的学习计划,以便顺利完成双学位的学习。双学位授课的老师应该定期指导学生,可以采用专场解答的方式,也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如QQ进行交流,还可以通过推荐书籍、小组讨论、个别辅导等方式进行。教师及管理者有效、适当地指导可以减少学生学习的盲目性,增加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的探索、创新精神,双学位本科教育的价值也能最大程度的体现。

3.开展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活动。

法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需要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所以开展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是法学双学位教学的关键一环。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其一,加强课堂中的案例教学。开展案例教学可以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技能。[5]若能通过具体设定情节和角色,以案例为基础开展模拟审判,能使学生得到更多的实践训练。其二,组织庭审观摩。通过组织到法院去旁听庭审,使学生对司法实践有更多的感性认识,从而增加学习的兴趣。其三,规范和完善法学双学位实习制度。重视培养双学位学生实践能力,制定法学双学位学生实习方案,与司法实务部门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创建稳定的双学位学生实习基地,并具体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法学双学位学生实习质量。

(三)合理进行教学安排

1.分年级进行教学安排。

法学双学位课程主要是从本科二年级开始的,其教学计划是在两年内完成。鉴此,笔者认为可以作如下安排:本科二年级周一至周五晚上安排法学基础课程,周末安排法学专业课程,本科三年级将法学课程全部安排在周末。理由如下:其一,本科二年级时各个专业基本上是安排基础课程,各个专业学生晚上的时间相对富余,所以在二年级的时候法学双学位的基础理论课程可以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进行。其二,周末学生时间相对充沛,法学双学位的专业课程可以安排在周末,这样学生就有更多的时间去消化课程知识。其三,本专业的核心课程主要集中于本科三年级,在这一学年中,学生学习任务繁重,双学位作为第二专业,教学时间最好不与本专业冲突,故不能将双学位教学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应该把教学时间集中于周末两天。当然在实际课程安排的时候,院系首先应该收集双学位同学的课程表,根据同学们的实际情况,安排双学位学生的课程。

2.在寒暑假进行部分教学。

在法学双学位的教学过程中,正常教学时间安排的课程不能够满足法学双学位同学的需要。很多同学反映在正常的教学时间中不能完全有效地掌握法学知识,而且本专业时间安排紧凑、学习压力大,出现部分学生逃课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质量。因此,时间安排在寒暑假可以有效规避部分学生的缺课、逃课等现象,更重要的是,将教学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可以进行集中教学,让学生有更充分的时间进行消化和吸收所学知识。考虑到学生管理、安全等实际问题,院系在寒暑假安排的课程时间在一周至二周适宜,此时学生的学习热情也还没有消散,也便于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时间过长,会导致学生学习疲乏,时间过短,又达不到教学效果。

3.双学位教学可以司法考试为指导。

法学双学位教育作为一种培养复合型人才机制,以培养法律人才为目标,为我国法律职业的现代化提供保障。司法考试既是法律职业的准入考试又是法学双学位教育的检验石,以司法考试为指导的教学可以促使双学位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完善,以提高医学院校法学双学位学生就业的稳定性和适应性,也能够满足部分同学学习法学的原始动力,提高双学位同学学习的积极性。院系以司法考试为指导,对双学位同学进行教学,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和社会地位。法学双学位学生不接受正规的法学教育,往往无法顺利通过司法考试。[6]

(四)改革和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1.完善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对法学双学位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要以能达到以评价促进改革、以评价促进教学为目的,特别要注重评价主体多元化和评价方法多样化,不仅仅由学校管理者和教学同行进行评价,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加入到教学评价体系中,通过对学生多次测评,形成相对更加公正的评价结果。同时,在评价方法上既要有主观的定性描述方法,也要有客观的定量描述方法。在具体评价过程中,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方法相互配合使用,能够促使评价结果更加准确、客观、可靠,防止以偏概全。

2.完善学生评价制度。

双学位学生评价制度可以对双学位学生思想行为的塑造和自身素质的培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评价可以检验法学双学位的教育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但在实施针对双学位学生的评价制度过程中,要充分注意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结合。形成性评价过于注重过程而不是结果,其主要功能是反馈信息,具有极强的针对性;终结性评价主要强调对结果的评定。需逐步建立以形成性评价为主、终结性评价为辅的学生评价制度。

3.建立双学位网络评价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立网络评教为中心的教学评价模式成为必要。该模式的优势在于:其一,能有效实现双学位学生全员的客观化、系统化评价,且及时获取评教信息反馈;其二,根据教学需要,可及时修改网络评教指标,使指标内涵与教学实际需求相一致;其三,能实现双学位同学课后评教,并促使老师及时改进上课质量和教学效果。

综上所述,医学院校开展法学双学位教育,对于提升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竞争力等具有重要价值。然而,目前的法学双学位教育在教学管理、教学模式、教学安排、教学评价等方面均存在不少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多管齐下,协调推进:教育主管部门应明确双学位的性质和地位,使双学位学生在岗位录用等方面不受歧视;教学管理者应拟定考核和激励等制度,加强对法学双学位学生的管理和教学质量的监控;教学实施者应不断推动教学模式和教学方式的改革,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注重过程教学,强化教学指导和互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法学双学位学生也应认真参与到教学管理和教学环节之中,积极提升法学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如此,方能培养出合格的法学双学位人才。

[1]李娟.高等学校辅修双学位教育管理工作探析[J].当代经济管理科学,2011,4(1):23-24.

[2]徐静村.寄语[J].医学与法学,2006,2(1):1-2.

[3]王凤玲,孔林涛.本科辅修双学位教育深入发展的思考[J].中国轻工教育,2011,5(8):447-448.

[4]刘华东,郝志杰.双学位培养工作的回顾与思考[J].石油教育,2004,4(1):31-33.

[5]张利宾.关于中国法学教育的一些思考[J].研究生法学,2009,8(2):111-112.

[6]陈志杰.论司法考试制度下的法学双学位教育[J].现代企业教育,2012,16(1):109-110.

(责任编辑:向歆)

Reflection on Related Problems of Double Major Teaching in Law in Medi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Take a Certain Medical College as an Example

Luo Gang Jiang Wanjiang Chen Qin

Since the social demand for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s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urgent,carrying out double major education in law in medi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as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nt modes of developing compound talents with interdisciplinary knowledge.But because it is relatively late to carry out double major education in law in medic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China,there exist some problems such as incomplete education management system,the lack of effective quality control system,neglecting the cultivation of the students'practical ability,etc.To solve these problems,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double major education in law on the basis of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including reforming teaching management and teaching mode,establishing and perfecting the quality and appraisal system of double major education in law,strengthening teaching guide and interaction,arranging teaching time reasonably, establishing a diversified practice teaching system,with the purpose of improving the teaching management and teaching quality,cultivating qualified law talents with double degrees.

double major in law;teaching management;teaching quality

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立项资助项目“医事法学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YF13-Y05)和泸州医学院教改项目“泸州医学院法学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2103)的阶段性成果。

罗刚,泸州医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医事法律人才培养。蒋万将,泸州医学院法学双学位2010级在读本科生。陈勤,泸州医学院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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