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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中居住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山东省26个乡镇的调查研究

2014-03-09孔艳芳张海鹏贾庆英

关键词:因变量购房意愿

孔艳芳 张海鹏 贾庆英

农民集中居住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山东省26个乡镇的调查研究

孔艳芳 张海鹏 贾庆英

在对山东省26个乡镇的农民集中居住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采用了有序因变量模型,通过对Probit、Logistic和Extreme value三种模型回归结果的对比分析,得出了影响农民集中意愿的主要因素及内在机理。研究表明:农民的经济状况、受教育水平、政府补贴力度和社会保障的完善程度均对集中居住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年龄、对基础设施的满意程度和购买新型社区的房价与农民的集中居住意愿呈负向关系。建议地方政府要把尊重农民的意愿放在首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度地开展集中居住建设。

城乡建设用地; 农民意愿; 有序因变量模型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建设用地供给不足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为了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的合理配置和利用,从2004年开始政府鼓励将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相挂钩,以实现城乡建设用地的有效流动,随后在天津、山东等五省市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城市的带动下,农民集中居住应运而生并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推广。

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是对农民的宅基地及其附属用地进行集中整合,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在空间上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农民在整合的过程中搬进了新型的农村社区,但需将其原有的宅基地及其附属用地交归地方政府统一规划,腾出的建设用地将用于新建农村社区置换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等。在农村推行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农民集中居住大大提高了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和效益,集约出来的土地面积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在城乡之间进行配置。此外,农民也有参与集中居住的愿望和内在动力,在城镇化过程中,进城农民改变了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外出务工收入成为这些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对于那些未能在城市安家落户的进城农民而言,他们既有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环境的内在需要,也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在农民集中居住建设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农民的参与意愿问题,而影响农民参与意愿的最直接因素在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农民从中能够得到的利益补偿。可以说,农民集中居住建设能否在我国农村地区开展并取得成效,关键在于农民是否愿意参与其中,是否愿意将宅基地及其附属用地交归集体支配。因此,分析农民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是研究农村集中居住建设的关键所在。

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我国的农民集中居住建设问题进行了研究,对于集中居住所持态的度不一,有学者赞成农民集中居住,如彭建(2004)认为农民集中居住后腾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是农民获得收益的最佳选择,从农民的综合效益角度来说应该支持集中居住建设*彭建、蒋一军、张清春等:《城市近郊农民居住点土地整理研究—以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为例》,《资源与产业》2004年第5期。;李德强、李涛、王步(2010)通过对临沂市进行调研,得出集中居住后农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这项建设是可行的*李德强、李涛、王步远:《临沂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调查与思考》,《山东国土资源》2010年第7期。。也有学者反对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比如宋均梅、陈利根(2006)认为,在集中居住建设过程中,农民对宅基地所拥有的产权将得不到保障,不赞同集中居住建设*宋均梅、陈利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与土地集约利用—江苏省农村居民点整理现状及思考》,《农村经济》2006年第3期。。更多的学者认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对各地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情况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如:郑风田、傅晋华(2007),陈美球、黄靓、王亚平(2009),张金明(2009),孔荣、王亚军(2010),白莹、蒋青(2011),赵海(2012)等分别对江苏省、江西省、徐州市、成都郫县、昆山市等地的集中居住建设模式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他们大多将如何更好地尊重农民意愿和保护农民权益作为政策建议的重点,为理论研究和政府决策提供了经验借鉴。

对于农民的集中居住意愿问题,国内学者进行了如下实证分析:贾燕、李钢、朱新华(2009)等在森的可行能力分析框架下,利用模糊评价方法对江都市农民集中居住前后的福利水平变化进行测评,认为农民的福利变化是影响农民参与意愿的关键*贾燕、李钢、朱新华等:《农民集中居住前后福利状况变化研究—基于森的“可行能力”视角》,《农村经济》2009年第4期。;田珍、秦兴方(2011)在对扬州市24个行政村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实证回归得出了文化程度、家庭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是影响农民集中居住意愿的主要因素*田珍、秦兴方:《基于农民视角的集中居住政策选择—以扬州市为例》,《学海》2011年第1期。;赵国玲、杨钢桥(2009)对武汉市江夏区的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进行logistic回归,得出非农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对政策了解程度、户主学龄、年龄对农民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显著*赵国玲、杨钢桥:《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湖北二县市的农户调查研究》,《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9年第12期。;吴云青、张再生、蔡为民(2013)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对天津市的农民移居中心村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认为农民意愿受到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吴云青、张再生、蔡为民:《农民移居中心村集中居住的意愿及影响因素—基于对天津农民的问卷调查》,《现代财经》2013年第3期。。目前,国内学者对不同地域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从微观角度进行了定性分析,由于各地域的特殊性,分析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山东省农民为研究对象,对多个乡镇进行了持续的实地调研,并拟采用多元有序因变量模型对影响农民集中居住意愿的主要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为更好地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二、山东省农民集中居住建设的现状与研究假定

作为首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试点省份之一,山东省自2006年以来已在青岛、潍坊、烟台、临沂、济宁、德州、聊城等地开展了农民集中居住的建设试点工作。山东省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是以县为单位,县政府负责组织和实施建设用地的规划和使用等工作。按照农民社区的选址不同,山东省的农民集中居住分为:“城中村”原地选址回迁、城市近郊重建、“合村并点”在中心村选址和闲置农地重新选址等模式。一般情况下,农村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至少1/4用于当地的农民社区、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余可与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相置换。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在农民集中居住建设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第一,农民购买到的集中居住社区房大部分为小产权房,农民的宅基地产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第二,不少地方政府只顾追求城镇化率指标,而不计成本的大拆大建,对新农村社区的建设和规划不合理;第三,在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村镇,农民搬入新建社区后由于缺少农用工具停放场所和粮食存储场所,农业生产难以开展,不少农民失去了主要收入来源,而消费水平却大大增加,降低了农民生活水平;第四,面对巨额的拆迁和建设成本,地方财政普遍存在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此外,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农民的拆迁款和补助不能及时发放,新建的社区楼房购买价格偏高,部分农民失去宅基地后买不起新的楼房而无家可归,农民的诉求得不到合理的尊重和答复等。

(二)研究假定

本文的研究是从农民意愿的角度出发,从经济状况、自身特征、购买新型社区楼房的压力和政府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给出研究假定:

假定1:当地农民的经济状况是影响农民参与集中居住建设意愿最重要的因素。调研中发现,在产业集聚度高、农民收入较高的乡镇,如青岛开发区和东营的油田区域,农民对农业和土地的依附程度较低,在失去农业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仍能较快找到新的谋生方式,这些地区的农民对于集中居住建设的态度较为积极;在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乡镇,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再就业的难度较大,当地农民参与集中居住建设的意愿较低。

假定2:农民的自身特征影响集中居住建设的参与意愿。不同年龄段、不同受教育水平的人对于事物的看法和接受程度是截然不同的。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对于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小区的必要性和作用,能从观念上接受并愿意主动参与其中。而年纪较大或者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民,受传统散居习俗的影响,对新型的居住方式和居住环境难以适应,从思想观念上有抵触情绪。

具体过程如下:①首先在管道上画出需要加热的区域,如图1为法兰俯视图,在B-C-D区域的管道上画出曲线(抛物线),D点的加热范围最宽,B、C点为加热范围最窄。②由两个人用气割工具在两侧同时进行火焰上下加热,加热温度在500~600℃(钢管表面为暗红色,可参见图2)。③随空气冷却,待冷却至室温后再进行法兰间隙的测量。④图3、图4为矫形结束冷却后测量结果及实物图,在偏差范围内,矫形成功。

假定3:农民集中居住后的购房压力是影响农民参与集中居住建设意愿的重要原因。影响农民购房压力的因素包括政府对农民的购房补贴及新社区楼房的购买价格两个方面。山东省采用政府补贴一部分和农民自筹一部分的方式。在部分地市,政府对退出1亩闲置耕地或建设用地的农户给予20余万元左右的补贴,农民参与集中居住建设的意愿较高。

三、模型设定及数据来源说明

(一)模型设定

在对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时,经常通过一系列离散的定性变量观测值来测度人们对某项行动的态度或者事情的成功与否,对于这一系列离散的定性变量可以通过构建离散因变量模型来进行数量分析。本文所研究的农民集中居住意愿分为不赞同、无所谓、赞同三种类型,可用有序离散变量1、2、3来表示,要分析其与各因素之间的关系需建立有序离散因变量模型。

本文在张晓峒(2012)离散因变量模型的基础上进行如下分析,若因变量yi是取值为{1,2,3}的有序离散变量,存在3种选择。设定无法观测的隐变量yi*与自变量xi之间呈如下线性关系:

(式1)

(式2)

θj(j=1,2)为门限值,yi与yi*的变化关系对应有序。设P(yi)为y取不同值的概率,有序因变量yi的条件概率分布如下:

(式3)

根据μi的分布函数不同,有序因变量模型表现为Probit、Logistic和Extreme value三种。如果μi服从正态分布,可采用Probit模型,则F(θj-x'iβi)表示正态累积概率分布函数;如果μi服从logistic分布,F(θj-x'iβi)表示logistic累积概率分布函数;如果μi服从极值分布,可选用Extreme value模型。

构建如下对数似然函数:

(式4)

(二)数据来源说明

模型中的自变量包括:年人均总收入水平、主要收入来源、再就业难易程度(农民的经济状况);年龄、受教育程度(自身特征);政府购房补贴、购买新型社区楼房的价格(购买新房的压力);社会保障水平和对基础设施的满意程度(公共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的9个变量。设定农民的集中居住建设参与意愿为因变量。

表1数据统计概况

续表1

类别变量名称变量特征数量(人)比例经济状况年人均总收入1万元以下9624.56%1⁃2万元16341.68%2万元及以上13233.76%主要收入来源农业17745.27%非农业21454.73%再就业难易程度较难16642.46%一般16642.46%较容易5915.08%农民自身状况年龄30岁以下13634.78%30⁃5016341.69%50岁以上9223.53%受教育程度初中以下12832.74%初中14336.57%高中及以上12030.69%购买新型社区楼房的压力政府购房补贴(元/m2)无25665.5%500以下11830.2%500⁃1000174.3%购房价格(元/m2)1000⁃15008922.8%1500⁃200017945.8%2000以上12331.4%公共服务水平社会保障参与情况都没参加51.3%参加了一部分7118.1%都参加了31580.6%对基础设施的满意程度较差21555%一般14436.8%较完善328.2%

(三)样本统计描述

农民的集中居住参与意愿反映了农民是否参与集中居住建设行为的倾向,对这种倾向难以用准确的数字来衡量,本文将农民对集中居住建设的意愿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不赞同集中居住建设,在调研的391个有效样本中共156人选择不赞同,占比约39.89%;第二种为无所谓,样本中持这种态度的共88人,占总样本22.51%;第三种是赞同集中居住建设,有147人,占比为37.6%。在本次调研的样本中,不赞同集中居住建设的农民多于赞同的人,22.51%的农民对集中居住建设的态度不是很明确。

1. 农民经济状况统计描述。接受调研的农民,按从事行业的不同分为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业户、农业兼业户和以非农业收入为主的非农业兼业户、非农业户等类型,很大一部分年轻的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也在当地企业打工,家庭收入是由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两部分组成的。在调研的样本中,以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占45.27%,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占54.73%。在391个样本中42.46%的人认为再就业的难度较大,失去宅基地及其附属用地会对农业生产造成较大的困扰,很难找到新的创收方式。

由于调研地点涉及的乡镇较多,各个地方的产业结构和经济水平差异较大,在地方经济较为发达的胶南地区、东营油田区域和寿光大棚基地,当地支柱产业突出,农民的收入水平较高;在临沂、德州等地的大部分农村,农民的主要创收方式仍为农业生产,收入水平较低。通过问卷整理得出,年人均总收入水平在2万元以上属于收入较高的农民,占总样本的33.7%,其中73.5%的人表示赞同集中居住建设,4.5%持不赞同态度;年人均总收入水平在1万元以下的农民占比为24.6%,这部分收入较低的农民对集中居住建设的参与意愿较弱,只有6.3%的人赞同集中居住建设,85.4%的人表示不赞同。详见表2:

表2年人均总收入与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意愿的交叉表

3. 购房压力统计描述。通过对农民购房补贴和农村社区楼房价格的调研统计,得出65.5%的农民未得到政府的购房补贴,政府对农民购买新社区楼房的扶持政策覆盖率仅34.5%。其中30%的人得到了低于500元/m2的购房补贴;只有4.3%的人享受到了500-1000元/m2的购房补贴,这部分人参与集中居住的热情较高。在对农民购买新房的价格的统计中,价格在1500-2000元/m2的比重最多,占45.8%;其次是2000元/m2以上,占比31.4%;22.8%的农民购房价在1000-1500元/m2之间。通过统计不难发现,购房价格高时农民选择赞同的比例为19.5%,购房价格较低时,农民选择赞同的比例为53.9%,农民对集中居住建设的参与意愿随购房价格的降低而增强。详见下表3:

表3农民购房价格与集中居住建设意愿的交叉表

4. 公共服务水平统计描述。农民集中居住是共同体主义的农村社会体现,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是完善现代公共生活的必然体现*韩升:《现代公共生活的话语重塑——西方共同体主义的基本政治理念概观》,《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对农民集中居住建设的意愿产生重要的影响,由于新农合和新农保等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渐完善,农民参与社会保障的程度越来越高。在调研样本中均未参加的农民只有5人;80.6%的农民都参与了这些社会保障项目。

由于被调研农民的居住地点、经济状况和自身特征等因素不同,因此农民对于基础设施的满意程度差异较大,从而导致他们参与集中居住建设的意愿也大不同。将近55%的人认为当地的基础设施较差,政府应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他们之中72.8%表示赞同集中居住建设;而认为基础设施较完善的仅有32人,他们因年龄较大、收入较低、再就业较难等方面的原因,除3人持无所谓的态度外其余的29人均表示反对。详见表4:

表4基础设施完善程度与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意愿的交叉表

四、山东省农民集中居住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用eviews7.0对391个样本中农民集中居住建设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有序因变量probit、logistic和Extreme value模型回归分析,其结果如表5所示:

表5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意愿影响因素的回归结果

续表5

变量名称有序因变量Probit模型有序因变量Logistic模型有序因变量Extreme模型系数标准差系数标准差系数标准差受教育程度0.27∗∗0.110.54∗∗0.210.24∗0.48政府购房补贴0.97∗∗∗0.171.84∗∗0.321.05∗∗∗0.20购房价格-0.41∗∗∗0.13-0.76∗∗∗0.23-0.42∗∗0.15社会保障水平1.26∗∗∗0.282.31∗∗∗0.511.34∗∗∗0.30对基础设施的满意程度(以“不完善”为对照)基础设施(一般)-0.64∗∗∗0.19-1.15∗∗∗0.35-0.60∗∗0.22基础设施(较完善)-1.78∗∗∗0.48-3.65∗∗∗0.93-1.49∗∗∗0.45门限值θ1=5.36θ2=7.49θ1=9.96θ2=13.78θ1=5.07θ2=7.62对数似然比Loglikelihood=-149.79Loglikelihood=-150.03Loglikelihood=-156.98伪判决系数PR-squared=0.642PR-squared=0.642PR-squared=0.624LRLR=537.19LR=536.71LR=522.81AIC赤池信息准则AIC=0.8429AIC=0.8441AIC=0.8796BIC施瓦茨准则BIC=0.9951BIC=0.9964BIC=1.0319

注:***、**、*分别表示统计检验达到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

根据前文所述,本文的实证研究选取了9个因变量,其中收入水平、主要收入来源、再就业难易程度、年龄和对基础设施的满意程度等因素用虚拟变量来表示。表5中第2至4列是Probit模型回归结果,第5到7列是Logistic模型回归结果,后3列是极大值模型回归得出的结果。通过对以上回归结果进行对比可以看出:三种方法所得出系数的符号是完全一致的,显著性水平也基本一致,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稳定。伪判决系数均为0.642,三种模型的拟合优度稳定,LR值、赤池信息准则、施瓦茨准则差异不大,通过比较得出:Probit模型回归结果略好于其他两种模型。

通过分析T值可以看出,除了受教育程度在10%(Probit模型和Logistic模型均在5%)的水平下显著外,其它各因素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以上自变量均为影响农民对集中居住意愿的重要因素。

农民参与集中居住建设的意愿与其它因素均呈正向相关关系。随着年人均总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选择集中居住的概率也会增加,其中年人均总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概率增幅要大于1-2万元之间的概率增幅;与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民相比,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民选择赞同集中居住的可能性更大;以再就业较难的农民为对照,认为再就业不太难和较容易的农民对集中居住建设的赞同概率依次增加;受教育程度和政府购房补贴的系数均为正,这表明受教育程度和政府购房补贴金额的增加会使农民选择赞同的概率增加,而受教育程度和政府购房补贴的降低会增加农民反对集中居住建设的概率;此外,农民参与的社会保障越完善,选择赞同集中居住建设的可能性就越大,集中居住建设就越容易被接受。

五、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有序因变量模型对影响山东省农民集中居住意愿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1)地方政府在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建设过程中,要以尊重农民的参与意愿、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前提,适时适度地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建设。(2)农民对集中居住的参与意愿取决于农民的经济状况、自身特征、购房压力以及当地的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因素,要予以充分重视。

因此,地方政府在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建设过程中,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执政水平和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建设要以解决好农民的就业、养老、医疗等问题为前提。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鼓励乡镇政府与当地企业联合,建立免费向农民提供有针对性就业培训的农民学校,为农民掌握新的职业技能创造条件,既满足当地企业的劳动力需求也增加农民的收入。第二,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建设要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为支撑。只有经济发展好了才能解决农民的就业和社保等问题,才能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地方政府要注重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吸引优秀的企业投向农产品深加工和销售等环节;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对当地农业示范户进行宣传和表彰,发挥其模范作用。第三,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建设要注重规划。相关规划要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现实需要,比如在新型社区内向农民提供免费停放农用工具和粮食储存的场所,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第四,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建设要充分考虑农民的购房压力,对回迁农户给予适当的优惠和补偿,加大对农村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投资,保证农民都能买得起房。第五,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参与意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在参与意愿较高的地区可探索开展集中居住试点,切勿盲目大拆大建。

[责任编辑:邵世友]

Impact Factors on Farmers’ Willingness of Centralized Residence: A Survey of 26 Villages and Towns in Shandong Province

KONG Yan-fang ZHANG Hai-peng JIA Qing-ying

(School of Economics,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1, P.R.China)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analyze what factors influence farmers’ willingness of centralized residence in the process of urban-rural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Method of ordered dependent variable model is adopted on the basis of 26 villages and towns’ survey data in Shandong province. By comparing the regression results of the Probit, Logistic and Extreme value model, we get the main factors which affect farmers’ centralized residence will and their internal mechanism.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farmers’ economic conditions, education level, government subsidies and the degree of the social security have significant positive influence on farmers’ centralized residence willingness. Variables such as age, satisfaction with infrastructure, the price of new community house are negatively related to farmers’ willingness.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local government should put farmers’ willingness on first place and carry out the centralized residence construction in rural area moderately.

rural-urban construction land; farmers’ willingness; ordered dependent variable model

2014-03-2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资源节约——基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体制机制研究”(10YJC79037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我国农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调查与研究——基于农户视角的经济学分析”(NKZXB1223)。

孔艳芳,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天津 300071);张海鹏,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所讲师(天津 300071);贾庆英,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博士研究生(天津 3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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