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松绑”的思考
2014-02-13崔腾娇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
上海保险 2014年9期
关键词:松绑
崔腾娇 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
关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松绑”的思考
崔腾娇 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
一、保险资金运用的政策发展
保险资金运用是指保险企业在经营风险和组织经济补偿过程中,将积聚的保险基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用于融资或投资,使资金增值的活动。保险资金运用中坚持如下三原则: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其中,安全性原则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首要原则,收益性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目的。
自1979年保险业恢复发展以来,保险资金运用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从无到有
1979年至1987年,保险资金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可以说在这个时间段,基本上不存在保险资金运用。
1987年至1995年,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所放开,主要包括发放贷款、不动产投资和购买股票,保险资金运用开始出现。
(二)由松到紧
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制约机制和相应的保险资金运用及其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突然放开致使局面有些失控,不良资产大量增加,产生了较大的系统风险。
1995年至1998年,保险资金运用逐步规范,管理相对严格。其中1995年国家颁布的《保险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三)由紧到逐步放松
随着保险业经营主体的增加,竞争也在加剧。与此同时,保险业积聚的保险资金也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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